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河池市教育局2025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5-04-07 17:25     来源:河池市教育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河池市教育局2025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

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河池市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河池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河池市辖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河池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5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河池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河池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12”。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情况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所在认定机构负责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三、认定流程

河池市教育局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确认。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加入QQ群

为方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河池市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加入本机构建立的QQ群,群号为960942647,群名称“河池市2025年高中中职教资认定”。

(二)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前须准备事项。

(1)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体检表见本公告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体检表上方的基本信息(含既往病史),表中编号由医院填写,确认点名称和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号可留空。

2)准备2张纸质照片,一张贴在体检表贴相片处,另一张提交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详见邮寄材料清单)。

相关要求如下:

规格为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照片为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照,应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完全一致(同底版)。

请到照相馆拍证件照。选择纸质良好的照片,照片中人像穿着得体,人物面部清晰,不可佩戴帽子、头饰、墨镜等。

2.就近选择指定的体检医院。

在河池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含河池市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就近选择以下指定体检医院任意一所:

河池市人民医院

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宜州区人民医院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南丹县人民医院

天峨县人民医院

东兰县人民医院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凤山县人民医院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注:申请人自行前往,体检时间认定机构不作统一安排,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擅自到未指定的医院体检结论无效。

3.自行检查体检表及体检结论。

领取体检结果时,请按以下提示自行检查。

一是体检表个人基本信息需完整填写。

二是务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指定地方贴相片(相片应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同底版);

三是贴相片处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不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该体检表无效;

四是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在“体检医院结论”处有医生签字及加盖体检医院专用章;

五是体检表须附有“化验检查(肝功能)”检验报告单及“胸部X线透视”DR诊断报告单作凭证。

4.备存体检结论

按提示自行检查后,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正反面进行扫描,制作PDF格式文件备存,待网上申报时上传。相关体检报告单不用扫描,仅扫描体检表正反面。

注:以上所提“网上申报”,相关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点。

5.其他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三)注册与网上申报

请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操作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 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2.网上申报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3.勾选认定机构类型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河池市户籍社会人员选择此项);二是居住地(外省市户籍持河池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社会人员选择此项,或驻本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河池学院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研究生)。

4.选择确认点

申请人户籍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为河池市辖区内,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河池市教育局设置的确认点: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5.上传全程网办材料

一是“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处上传户口簿本人页或居住证正反面PDF格式材料(河池市户籍社会人员上传户口簿本人页材料;外省市户籍持河池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社会人员上传有效期内居住证正反面材料);

二是“体检表”处上传体检表正反面PDF格式材料;

三是“其他1”上传认定机构需申请人补充提交的证明材料(PDF格式)。

6.选择证书领取方式

需邮寄教师资格证书的,网上申报时,请选择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信息务必从省份信息开始填写,方便系统识别,格式:××省××市××县××村(或××街、路)××屯(或××号、室),联系人姓名。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路××号……,张三。

邮寄地址所留手机号码要保持畅通,便于证书精准邮寄,邮寄费自理,货到付款方式支付。

注:证书领取方式为自取的,相关信息请关注QQ群发布的通知。

7.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后,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补充上传学历证书信息,待学历核验通过后,再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邮寄纸质材料

申请人上传全程网办材料后,按以下要求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认定机构,邮寄费自付。

1.邮寄材料清单。

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同底,与体检表贴的照片同底),照片背面标明姓名、报名号(网上申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

符合要求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纸质版及检验报告凭证,合并装订。

2.邮寄材料信息。

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河池市直属机关办公区三楼河池市教育局302室,收件人:廖老师,电话:0778-2109706。

为方便收集整理材料,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请申请人通过顺丰或邮政快递寄件。

(五)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同时关注QQ群发布的通知提醒。

(六)证书送达

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按照申请人在系统选择的领取方式送达。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四、认定流程各时间节点

为使认定工作有序开展,上半年网上申报分三个批次,下半年网上申报分一个批次进行,申请人须根据个人实际,选择相应批次进行认定,各批次时间节点如下:

(一)上半年第一批次

申请人网报时间段: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20日16:00。

申报人员:2025年5月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纸质材料寄达认定机构时间节点:2025年4月24日

预计发证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30日期间邮寄。

(二)上半年第二批次

网报时间段:2025年5月15日9:00至5月25日16:00

申报人员:2025年5月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纸质材料寄达认定机构时间节点:2025年5月29日

预计发证时间:2025年6月28日至6月30日期间邮寄。

(三)上半年第三批次

网报时间段:2025年6月17日9:00至7月8日16:00

申报人员:一是2025年5月参加教师资格面试(6月11日公布面试成绩),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二是具有河池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5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三是具有河池市户籍或持河池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持2025年获得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

纸质材料寄达认定机构时间节点:2025年7月11日23:59

预计发证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30日期间邮寄。

注:未能在第一批次按时填报认定信息的申请人,可在第二批次填报认定信息申请认定。

因未体检、未体检复查、体检复查结果待定、材料不符而未能在第一批次成功申请认定的申请人,无需在第二批次认定时重复填报认定信息,可根据第二批次认定的时间节点继续完成体检、体检复查或补充材料进行申请认定。

(四)下半年批次

网报时间段:2025年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申报人员:符合在本机构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需下半年办理的社会人员。

纸质材料寄达认定机构时间节点:2025年12月5日23:59

预计发证时间:2025年12月28日至30日期间邮寄。

请按河池市教育局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二)每位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联系人:廖秀永,联系电话:0778-2109706,0778-2109325。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河池市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