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4〕197号)、《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及《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要求,经考生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将我市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具备加分资格、报考专项计划资格、外省迁入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加分资格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名单
1.国家专项计划(详见附件2)
2.高校专项计划(详见附件3)
3.地方专项计划(详见附件4)
(三)外省迁入考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5)
二、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4日至4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向河池市招生考试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级中学科教楼五楼),邮政编码:547000,监督电话:0778-2284397。
各县(区)高考加分咨询电话(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金城江区:0778-2284397
宜州区:0778-3188478
罗城县:0778-8212284、8222284
环江县:0778-8821155、8821258
南丹县:0778-7283056
天峨县:0778-7822619
东兰县:0778-6327388
巴马县:0778-6212282、6215753
凤山县:0778-6752388
都安县:0778-5212160
大化县:0778-5812551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桂教规范〔2020〕3号)有关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普通高考统考总分。全国性加分项目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我区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考生加分后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依据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三个计划和广西精准专项计划中任何一项)的报考资格。
(三)考生本人须对所申请的高考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附件:1.河池市2025年高考考生加分名单
2.河池市2025年高考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汇总表
3.河池市2025年高考符合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汇总表
4.河池市2025年高考符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汇总表
5.河池市2025年高考外省迁入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汇总表
河池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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