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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 号)及《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要求,经考生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将我市符合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职教高考)具备全国性加分、地方性加分资格的36位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示内容
加分资格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4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向河池市招生考试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级中学科教楼五楼502办公室),邮政编码:547000,监督电话:0778-2284397。
各县(区)职教高考加分咨询电话(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金城江区:0778-2284397
宜州区:0778-3188478
罗城县:0778-8212284、8222284
环江县:0778-8821155、8821258
南丹县:0778-7283056
天峨县:0778-7822619
东兰县:0778-6327388
巴马县:0778-6215753
凤山县:0778-6752388
都安县:0778-5212160
大化县:0778-5812551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桂教规范〔2020〕3号)有关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普通高考统考总分。全国性加分项目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我区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考生加分后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依据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考生本人须对所申报的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附件:1.河池市2026年职教高考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名单
2.河池市2026年职教高考“三侨考生”加分名单
河池市招生考试院
2026年3月3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