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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教函〔2024〕143号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征求《河池市人民政府北京师范大学合作框架协议(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2024-12-23 10:00     来源:河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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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编办(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体旅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与北京师范大学在教育发展、科学研究、文化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助推河池经济社会和教育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改善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我局草拟了《河池市人民政府 北京师范大学合作框架协议(征求意见稿)》,请贵单位根据部门职能研提意见,并于2024年12月24上午下班前将意见反馈至市教育局,如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韦志国18070801811,邮箱:hcsjyj@163.com。

附件:河池市人民政府 北京师范大学合作框架协议(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23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附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 北京师范大学

合作框架协议

(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地处广西西北部、云贵高原南缘,辖9县2区,总面积3.3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33.8万人。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2644所,学生82.69万人,专任教师50631人。河池有4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比85.6%,罗城、环江是全国唯一的仫佬族、毛南族自治县,11个县(区)均为教育脱贫攻坚主战场。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的著名学府,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985工程”建设高校和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位列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现有12个学科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已经成为我国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推动河池教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北京师范大学“双一流”高校建设,河池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河池市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北师大”)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原则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务实创新、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北师大的教育、人才、科研优势和河池市区位、政策、产业优势,聚焦教育发展、科学研究、文化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推动河池市高质量发展,助力北京师范大学建设“双一流”高校。

二、合作内容

(一)战略决策咨询

1.资政评估。河池市政府积极吸纳北师大优秀专家作为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和智库专家,北师大积极参与河池市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制定等,为河池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提供科学资政建议。

2.咨询服务。河池市政府积极支持北师大为河池市教育发展、科技创新、社会治理、文化事业等提供智力支撑,为企事业单位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

(二)教师与干部队伍建设

河池市政府将北师大作为河池市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与北师大加强在河池市教师、教育管理者、党政干部等方面的非学历教育培训。

1.教师能力素养提升培训。依托北师大学科优势,分学段分学科开展名师、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校园长、党组织书记等为主要对象的系列培训,从河池11个县(区)遴选学校纳入实施“强师工程”教师素养能力提升计划之“百千万工程”,每年培养培训市级中小学名校长100名、优秀班主任200名、骨干教师200名、紧缺薄弱学科教师100名、学科教研员100名,为河池市培养一批“四有”好教师,引领和带动河池市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

2.教育治理水平提升培训。充分发挥北师大学科优势和教育资源优势,开展以学校管理干部队伍为核心的培养培训,提升河池市学校办学治校水平,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开展教育政策指导与理论研究、教育改革与评价、教育数字化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培养一批高质量的教育管理队伍,助力河池教育高质量发展。

3.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发挥北师大相关学科的优势,在政府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分层级分领域开展专题培训,为河池市共育新时代高素质党政干部和社会治理人才。

(三)开展基础教育资源服务

1.结合河池市区域优势和学校发展需要,发挥北师大基础教育资源优势,选择一批目标学校,通过标准化和个性化相融的服务形式,为学校提供综合发展评估、管理体制改革、校园文化建设、课程体系优化、课堂教学提升、校本教研、教师培训、家校共育、智慧教育等多方面服务资源,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形成办学育人特色,提升办学治校水平,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双方合作不涉及北师大品牌使用及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合作实施学校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与“北京师范大学”等有关的标志、标识。)

2.合作推进乡村教师教育振兴。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资源,针对河池市偏远山区及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开发适用于山区教育,尤其针对乡镇初中的远程教育资源库,提供定制化的在线课程,涵盖教学法、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定期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实地考察,了解地方实际需求,提供面对面指导和支持。

3.合作推进教育信息化。依托北师大优势资源,引进先进的教育技术产品和服务,为教师提供智能化教学工具和平台,加速河池市教育信息化进程,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合作推进建立教育大数据中心,收集分析教育教学数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定期合作举办教育技术应用研讨会,分享最佳实践案例,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4.加强教育资源共享。利用北师大线上教育资源平台,构建基础教育名师线上课堂和数字教育资源库,推进科技与教学培训融合发展,促进河池地区教育数字化转型。

5.合作开展民族文化教育传承与教育治理。为保护和传承河池市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将其融入学校教育之中,依托优势资源,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文化教材,组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对民族文化教育的认识和能力。支持学校开展民族文化主题活动,鼓励学生参与民族文化研究项目。

(四)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与提升

依托北师大专业资源,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诊断评估、改进提升等一揽子教育服务,探索建设基础教育智能监测评价和数据平台,支撑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提升区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水平和应用能力,建设智慧教研平台等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开展基于监测评价和循证研究的基础教育改进提升,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考试服务与评价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发挥北师大相关优势,为河池市提供考试评价改革决策咨询服务,助力提升考试评价政策制订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教育考试评价骨干人才能力提升;系统构建面向基础教育阶段全体学生的创新人才一体化流程培养体系,为区域发现、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河池基础教育发展需求,提供面向中高考的考试评价方案设计、评价工具编制、过程实施、数据统计分析、结果反馈运用等服务,助力区域教育提质增效创新,构建科学有效的考试评价体系。

(六)教材使用与学习工具服务

共同深化教材研究及教师专业成长。在教育政策许可的前提下,河池市优先选用北师大版相关配套教育资源。依据河池教育发展需求,双方共同组织高水平专家队伍,设立专项研究课题,推动成立名师工作室,建立专业成长平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北师大提供高质量的教材服务,在教师培训场次、高水平学术资源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性政策,助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依托北师大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共同推进河池中小学课程改革创新。

(七)科学教育与工程教育服务

依托北师大在科学与工程教育方面的优势,面向河池需求,提供科学教育课程资源、培训、产品、装备、场馆等在内的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助力建设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实验室和科学教育工程中心(基地),开展学校科学辅导员等师资培训,提升区域科学教师能力素养,彰显科学教育办学特色,提升区域科学与工程教育水平。

(八)心理健康服务

依托北师大在心理健康领域的优势,全面提升区域中小学心理健康综合治理水平,协助建设包括心理健康工作全域统筹管理、心理测评、心理预警、心理档案、教学资源、队伍培训、心理咨询等在内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研发心理健康全周期监测、诊断、管理平台和系统,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

九)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

围绕河池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需求,推进科研合作、创新平台共建、技术咨询和成果转化等。

1.加强科研合作。聚焦河池在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自然灾害防治、脑健康等关键领域需求,充分发挥北师大在这些重点领域的科研优势,联合河池当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组织实施科研攻关,推动共建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助力河池2+5+N现代产业体系发展,为河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开展技术咨询和成果转化。河池市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北师大科技成果在河池市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北师大积极推进高质量的科技成果、重大产业化项目,与河池市相关企业开展对接,开展技术咨询和转移转化,助力培育河池新质生产力。

(十)加强文化合作

充分发挥双方文化优势资源,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基层全民美育开展、刘三姐歌谣文化传承发展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文化领域重大活动、对外宣传等方面展开合作,共同推动河池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十一)人才培养与实践就业

1.支持“强师工程”实施。河池市支持北师大实施“优师计划”和“强师工程”,引导和鼓励优秀毕业生到河池市教育一线工作,为服务地方教育发展做贡献,河池市按相关人才政策予以支持和保障。

2.加强人才引进。河池市积极引进北师大高层次人才和管理骨干到河池挂职任职,加大区域党政机关、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北师大毕业生到河池就业。北师大鼓励支持专家学者和骨干管理人才到河池党政机关、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挂职任职,推荐和鼓励毕业生到河池工作。

3.开展实习实践。河池市邀请北师大学生到党政机关、重点产业园区、创新企业等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北师大学生就业实习、社会实践等提供优质实践基地及相关支持与保障。北师大积极组织学生到河池市开展生产实习、专业实践等活动,支持河池市到校延揽优秀人才和开展招聘活动,做好学生就业服务对接工作。

4.开展支教活动。北师大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教师和学生到河池市开展支教工作,不断提高河池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三、合作机制

(一)高层沟通联络机制。双方高层互访会晤,及时协商有关重要事项,推动合作有效落实。

(二)日常工作沟通机制。双方分别指定由河池市教育局和北京师范大学校地合作处牵头,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协调推进双方合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框架协议,具体项目依据本合作框架协议,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签署具体协议予以约定。合作期内如需补充合作事宜,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二)双方遵守本框架协议的各项约定,如果发生分歧,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双方及时协商调整,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和损失。

(三)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均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事先需要获外部或内部审批,须按相应程序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予以落实。

(四)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须尊重和维护双方声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以下内容的合作:1.设置机构或以本合作名义进行挂牌;2.以对方名义对外开展办学、培训等活动;3.开展商业性营利性活动、商业性宣传活动。任何一方不得开展可能对对方声誉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不得开展超出本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活动。合作中如涉及使用北师大校名校徽等须按照学校校名校徽管理办法进行报请批准后方可使用。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违反以上条款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形,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双方对协议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承诺保守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协议内容向外披露或者用于本次合作之外的其他事宜。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者终止而免除,直至相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为止。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河池市人民政府

    (公章)

北京师范大学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1223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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