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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8-06-09 20:46     来源:河池市教育局     作者:河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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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二五”教育发展主要成就

第二节 面临的机遇和困难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坚持立德树人 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一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第二节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

第三节  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第四节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第四章  坚持创新发展  全面增强教育活力

第一节  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第二节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第三节  着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第四节  努力提高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

第五节  加大教育科学研究力度

第五章  坚持协调发展  优化提升教育结构

第一节  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第二节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第三节  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

第四节  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第五节  助力高等教育特色化发展

第六节  畅通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通道

第六章  坚持绿色发展  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第一节  优化校园育人环境

第二节 改善社会育人环境 

第三节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第四节  建设绿色校园

第五节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第七章  坚持开放发展  充分发挥教育资源效益

第一节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第二节  扩大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第八章  坚持共享发展  促进教育公平

第一节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

第二节  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

第九章  完善教师专业化建设机制  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第一节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第二节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第三节  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第四节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第十章  强化保障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

第二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第三节  优先保证教育经费投入

第四节  加强教育督导评估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加快河池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河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十二五教育发展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全市教育工作者辛勤努力和社会各方共同关心支持下,河池市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基本满足了广大群众接受不同类别、层次、水平教育的需求,为河池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为推动社会和谐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市共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教育资金71.3亿元,投入建设完成校安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普通高中能力建设工程等,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101所、面积92.3万平方米,普通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学前教育迅速发展。通过实施第一、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共投入资金6亿元新建城区、乡镇中心幼儿园140所,改、扩建城区、乡镇、村级幼儿园591所,新增多元普惠幼儿园90所。2015年,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70.8%,比2010年的31%提高了39.8个百分点,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

义务教育稳步提高。坚持落实“双线四包”控辍保学责任制,通过开展“控辍保学活动月”活动,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下大力气抓好义务教育巩固率,每年都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义务教育巩固率目标任务,全市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88.8%,比2010年的59%提高了29.8个百分点。

    高中教育提质发展。2011年以来,全市获得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58个,投入资金3.2亿元,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27个,在建26个,夯实了普通高中基础设施。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新生24329人,在校高中生68632人,每万人口高中录取人数58人,每万人口有高中生163人,与广西全区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初中毕业生就读普通高中达51.1%,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0.6%,比2010年的63.5%提高了17.1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全市每年都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任务,普通高考上线率、录取率逐年提高,专科以上上线率超过85%,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排在全区前列。

   职业教育成效显著。全市累计投入职业教育的经费达8亿元以上,全市中职学校的硬件设置切合教育教学需要,办学质量明显提升,建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所,自治区级重点和示范中职学校4所,拥有自治区级示范专业8个、自治区级示范实训基地4个、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10个,中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以上,每年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实现五年连上四级台阶的跨越式发展,由省级重点中职学校跃升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成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典范。

教师队伍得到加强。通过实施“21 世纪园丁工程(B类)”,培养农村骨干教师2629人;实施“河池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培养教学名师20人、优秀班主任200人、学科带头人600人;选派参加“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和市县级教师培训12万多人次。从2014年1月开始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全市享受补助教师总人数为18806人,其中连片特困地区有13436人,非连片特困地区的教学点有5370人;完成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2300套,乡村教师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学生资助全面覆盖。通过实施“学生资助拓展工程”,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全覆盖。2011年以来,全市发放学前教育入园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等教育扶贫项目资金共11.3587亿元,受助(享受)学生101.11万人;办理贫困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4万人,贷款金额5.02亿元;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6.5208亿元,每年约有24万名学生享受营养改善政策。

      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本配置了卫星接收和播放设备,与全国同步实现了教学点教育资源全覆盖;全市小学以上学校有209所建设了校园网,宽带网络接入1043所,多媒体教室5916间,计算机教室340间,分别占完小以上学校数的13.13%、65.52%和44%、21.35%;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置信息技术设备价值达1亿多元,有效加快了教育现代化进程。

 

        专栏1                       河池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项目

内容与任务

完成情况

学前教育

新建140所幼儿园

已完成

改扩建541所幼儿园

已完成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60%

达70.8%

义务教育

巩固率达81%

达88.8%

新建校舍115万平方米

已完成

高中阶段教育

每县(市、区)至少有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已完成

中职毕业生初次对口就业率达到85%以上

达87.4%以上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7%

达80.6%

特殊教育

“三残”(即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5%

达80%

第二节 面临的机遇和困难

“十二五”时期,河池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充分挖掘河池丰富资源和厚重的特色文化,打造“一城三区”,突出发展“河、路”经济,重点抓好“高、果、游、园”,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给全市教育带来发展新机遇: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逐步确立,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市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和紧迫的任务;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对教育体制改革、教育结构调整、提升教育创新水平提出更为迫切的要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更加迫切,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经过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市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国民教育体系,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为“十三五”时期乃至2020年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当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一系列新机遇,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伴随着一系列新的挑战:

     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公办幼儿园(包括公建民营幼儿园)比例仍偏低,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紧缺,入园难问题仍有待解决,民办幼儿园管理还未规范,幼儿园办学条件及保教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高,大班额”“大通铺现象比较突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仍显滞后,数量、质量和规模仍未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优质教学资源仍然紧缺。

    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形势严峻。中职生源逐年减少已成为学校发展的瓶颈,就业岗位少影响学生对职业学校选择的积极性。社会普遍对职业教育认识不足,打工潮重普高、轻职高思想倾向明显,县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难度很大。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设置、实验条件、教学质量等未能满足职教发展新需求。

    教育公共投入不足,难以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基本上以保工资、保运转为主,学校建设发展资金十分有限,严重制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中小学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农村幼儿园建设工作的推进。非国定贫困县享受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比例低。

    师资队伍建设未能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总体上教师紧缺,流失、减员、随意辞职现象较多,村校、教学点教师严重不足,教师老龄化严重;专任教师结构不尽合理,结构性师资紧缺的矛盾较为突出,优质教师的校际分布不够均衡;中高级岗位不足,评聘矛盾尚未完全解决;部分教师教学观念滞后、教学方法陈旧,教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和市委“1234”总体思路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六大行动”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河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增强学生爱国精神、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重要任务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实行依法治教,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提升质量。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标准,全面提升学校办学综合实力、学生成长成才能力、教育的社会贡献力和国际竞争力。

坚持优化结构。优化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畅通继续教育、终身教育通道,完善现代教育体系。

坚持促进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努力让每位学生都能享受良好的教育。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始终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的首要任务,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具体目标是:

学前教育基本普及。扎实推进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多种形式办学,发展多元普惠性幼儿园,建成全市“广覆盖、保基本、多元化、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全市每个乡镇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力度,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调整优化中小学教育布局,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逐步消除“大班额”“大通铺”现象。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保障校园安全。合理公平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到2020年,全市11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

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加大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鼓励扶持多种形式办学,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推进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试点建设,到2020年,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加快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河池市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加强中职教师队伍建设,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设置。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统筹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与扶贫富民相适应、中高等教育衔接、职教普教融通、传承民族文化、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稳定在4万人以上,中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5%以上。

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加强民族中学、民族乡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民族地区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实施民族乡寄宿制初中和中心校建设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到2020年,力争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全市有一所12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全市范围内的“三残”(即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0%。

    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明显提升。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支持河池学院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文理协调发展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到2020年,河池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4000人,本科专业达到60个,成为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以及2个以上专业学位点获得学位授予权。支持国内知名大学在河池设立独立学院或分校,办好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规划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学院。“十三五”期末,把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河池市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中心、劳动力素质提高的培训中心、科技创新的研发中心和职业资格的鉴定中心。着力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河池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规划建设宜州新区教育园区。适应河池市行政区划调整新形势,进一步统筹和整合办学资源,落实城市新区开发或旧城区改造配套新建、改扩建学校政策,并与居民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切实保障城乡学生就近入学。规划新建河池市教师培训中心和河池市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

学习型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终身教育制度基本形成,继续教育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建成,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更加畅通。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

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管办评相对分离的教育治理结构基本形成,政府、学校、社会的新型关系基本建立,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制度体系。

专栏2  河池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

指标名称

2015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幼儿教育

在园人数(万人)

15.42

22.50

预期性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

70.8

90

约束性

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在校生(万人)

49.61

50.20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88.8

95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8.74

10.86

预期性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

1.88

2.30

预期性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80.6

90

约束性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1.8

2.20

预期性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40

46

预期性

 

 

 

第三章 坚持立德树人 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一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坚持德育为先,加强各学段的分类指导和统筹,区分层次和对象,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各个环节。扎实推进课程育德工作,探索开发校本教材,组织开展德育主题校本科研活动。构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各类教育课程体系,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持续开展全市中小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文明校园评比,构建可操作、可推广、易接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模式。实施中小学思想品德课质量提升工程,组建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专家队伍,切实加强思想品德课的管理,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家庭、社会育人责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全面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加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从小培养孩子的诚信意识、劳动习惯、生存技能、社交礼仪。改善社会育人环境,提高综合育人效果。

第二节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

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探索建立具有河池特色的民族团结教育模式。深入推动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把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堂教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专题课,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开设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课程。创建一批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和基地,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扎实推进“戏曲进校园”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建设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加强现有的广西民族餐饮、民族艺术、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民族手工艺、民族歌舞等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培养民族文化技艺人才,推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

第三节  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努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坚定不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把个人梦想和“中国梦”紧密融合在一起,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紧密结合在一起,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够成为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才。扎实推进课程育德,鼓励开发校本课程,把“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机融入各学科教学。加强学术诚信和形势政策教育,增强学生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

鼓励个性化成长,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坚持因材施教、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全面发展。在高中阶段探索推进分层走班教学,大力运用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等学习方式,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改进和完善学生综合评价,尊重学生选择,鼓励个性发展,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环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养成良好习惯。加强中小学生科普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升科学素养。

强化实践育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学时学分。加强社会实践,推动大中小学生广泛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活动。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积极改进和创新国防教育的方法手段。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中安排好安全教育内容。

第四节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强化学校体育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配齐体育师资、设施和设备,按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建立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制度,确保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坚持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制度,不断完善体育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举办河池市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促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因地制宜开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足球教学和竞赛活动,推动校园足球发展。

加强学校美育教育。将“以美育人,立德树人”融入学校美育教育全过程。各级各类学校配齐艺术功能室、器材设备、学科教师,开足音乐、美术课程,保证学生掌握基础艺术知识,具备对美的鉴赏能力。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活动,举办河池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以艺术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为抓手,办好中小学校艺术展演等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创建一批民族文化传统教育示范学校。

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内容。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意识和抗挫折能力。加强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实现乡镇中心校以上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全覆盖。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心理教师配备标准和准入条件,实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和规范大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制度。

 

第四章  坚持创新发展  全面增强教育活力

 

第一节  推进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构建中小学协同高等师范院校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新机制,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效率。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作用,激发学生兴趣。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辅导。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

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弘扬“工匠”精神,探索建立现代学徒制,强化实习实训管理,制定学生实习管理相关制度,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构建课程内容与岗位要求相对接、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文化基础教育,促进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建立以赛促教、以赛促练的制度。

 

第二节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升学办法,科学确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政策。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坚持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合理分配优质学校招生名额,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认真落实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加强考试招生基础能力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节  着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强教育信息化基本条件建设。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办学条件。探索政府政策支持、企业投资建设、学校持续使用的方式,全市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和网络多媒体教室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至少3所职业学校基本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要求。

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与应用。探索建立企业竞争提供、政府评估准入、学校自主选择的资源开发应用机制。深入组织“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试点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建立市县保全员、学校重应用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体系,完成新一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任务。建立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机制,推动形成信息化教学新常态。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高效优质的网络教学环境,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慕课、微课等多样化学习方式,逐步建立信息化教育教学新模式。深入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高教师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能力。

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市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与国家和自治区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和完善集成、互交、共享的适应我市教育管理需要的管理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创新应用。

 

第四节  努力提高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

执行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体系;推进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标准化建设;积极配合自治区抓好中小学特色(创新)实验室试点建设和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工作;依托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网络平台搭建我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图书馆集群化管理、实验教学及管理网络培训等“三个平台”;抓好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应用情况督查工作。

 

第五节  加大教育科学研究力度

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科学研究和指导能力。开展教育智库建设,发挥教育科研引领作用和服务教育决策功能。以“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和学科核心素养为导向,以课堂教学和微型课题研究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为抓手,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在教育部关于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理念指导下,加强教育质量管理的实践研究,不断改进我市各学段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引导全市教育科研健康发展,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和兴趣特长等方面全面协调发展。

 

第五章  坚持协调发展  优化提升教育结构

 

第一节  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好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幼儿园规划布局。完善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方式,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完善多元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政策,重点增加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普惠性幼儿园数量,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将普惠性幼儿园占比作为各县(市、区)建设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的考核指标。

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按照总量控制原则,积极推动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健全幼儿园教职工补充制度,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兴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深化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建立示范幼儿园对薄弱园的帮扶机制。实施好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建设,探索建立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标准。积极创建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和自治区示范乡镇幼儿园,到2020年,全市有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12所,其中市直1所、每县(市、区)直1所;全市有自治区示范乡镇幼儿园30所,覆盖30个乡(镇)。

 

第二节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有利于学生就近入学和提高办学效益原则,做好中小学校规划工作,合理规划和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根据人口增减趋势及城镇发展需要,坚持与城镇化进程同步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完善城镇及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逐步解决好城市新区适龄少年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难的问题。以适度小规模学校和小班化教学为方向,以方便就近入学、安全健康成长为基本线,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结合义务教育现代化达标再提升工程,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加快学校硬件设施建设,加大对学校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使学校校舍、常规教学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等基本达到自治区规定的办学标准。在财政拨款、教师配备、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资金困难学校倾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必要教学点硬件以及学生附属生活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消除“大通铺”现象。加大老城区薄弱学校扩容改造力度,完善学校基础设施,解决好县城和乡镇学校超大班额问题,实现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2016年,金城江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2017年,宜州、环江、南丹、天峨、东兰、凤山、大化等七个县(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2018年,罗城、巴马两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2019年,都安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2020年前,我市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通过国家教育督导评估认定,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第三节  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

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继续实施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工程,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完善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联动发展机制,抓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建立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督导验收和检查制度,完善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的长效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鼓励优质高中与薄弱高中通过建立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优化配置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优化调整普通高中布局,按主要设置在市和县城区的原则,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整合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扩大校均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到2020年,普通高中校均规模达到1500人以上,班额控制在55人以下。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全市70%的普通高中达到自治区标准化高中建设要求,县域内高中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发展。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建立与高考改革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制,推进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支持名校利用优质教学、管理等资源,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规范发展民办普通高中,支持普通高中开展国际合作,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支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开展普职融通教育。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扩大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普通高中现代化示范学校建设,鼓励创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加快建设特色普通高中,推动每一所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实现办学多样化,拓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渠道。建立优质高中帮扶薄弱高中制度。充分发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扶持开展现代化示范学校创建,进一步提升优质高中的教育水平和质量。采取多种帮扶形式促进薄弱高中提升办学水平,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发展。

逐步推进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落实国家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试点政策。逐步推行农村地区普通高中免费教育,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费政策覆盖。落实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逐步提高财政预算拨款占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的比例。

 

第四节  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大力推进中职与专科高职、专科高职与本科、中职与本科教育的衔接,加快完善人才衔接培养体系,构建从中职到本科教育各学段相互衔接的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满足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需求。

建设职教集团实施集团化办学。以集团化办学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集聚和共享优质资源,以城带乡,城乡联动,推动校际合作、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促进我市职业教育集团化、一体化、规模化发展。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扩大中职学校办学规模。加强中职学校办学能力建设,统筹资源配置,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办学吸引力。支持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建设全国品牌的中等职业学校,支持4所中职学校创建自治区示范性或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5至8个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2至3个民族文化传承基地。

深化县级中等职业学校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计划》,落实扩大招生规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等9项改革任务,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夯实基础,办好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推进职业教育布局调整,优化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自治区确定的办学标准,编制县级中专综合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在校园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师配备、教学仪器设备值等方面,到2020年,基本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办学标准。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引导本市的优秀职业院校结对帮扶县级中专,以管理、课程、师资、设备“四下乡”以及管理人员交叉任职(挂职)、专任教师双向交流等多种方式帮助县级中专加强骨干专业、管理人员及师资队伍等建设,帮助县级中专提升办学能力。

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成立河池市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创新产教融合方式,积极探索引企入校、校办企业、办校进厂、企业办校等多样化产教融合模式。推进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支持企业和学校开展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培养,支持将企业管理、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企业课程引入学校,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推进校企资源共享,支持校企共建技能教室,共同培养教师,共同开发教材,共建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共同开展师生技能大赛,共享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实现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

 

第五节  助力高等教育特色化发展

支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河池学院、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市外高校开展联合办学,支持知名大学在河池设立独立学院(校区),规划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学院。推动高等学校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强化实习实践环节,开设创新创业课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支持高校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推进协同创新机制,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支持河池学院、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以及市外高校的广泛合作,促进创新主体在人才、资本、技术等方面深度融合。支持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

推进学生就业创业。落实国家本科、高职高专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支持河池学院、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实践活动,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第六节  畅通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通道

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流动人口教育和在职岗位教育。加大对农民工、失业者、低技能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职业培训的扶持。加快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到2020年,建成一批学习型示范区(县)、街道(乡镇),打造具有河池特色的学习型城市。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建设“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屯)”四级社区教育学校,建设和完善河池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平台建设公益性教育基地。逐步将全市学校教育资源、行业与企业教育资源、社区公共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向市民开放。

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充分整合社区教育资源,打造具有河池特色的社区教育品牌。建设以县(市、区)社区教育学校为龙头、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为骨干、村(居)社区教育基地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基地。建立社区教育机构和社区教育工作者、志愿者管理制度。打通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之间的合作共享通道,结合志愿服务活动,拓展学校对外服务的空间,提升社区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资助、社区自主、市民参与”的社区教育运行机制,推进家庭教育。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构建老年人半小时学习圈。到2018年,基本实现城区社区教育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城社区教育全覆盖。

 

第六章  坚持绿色发展  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第一节  优化校园育人环境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和课堂教学管理,严格课堂纪律、考试纪律、生活纪律,树立良好校风校纪。积极组织开展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与学习习惯,提高师生综合素质。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与地方公共文化融合机制。

构建教育信用体系。着力加强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引导学生养成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完善诚信考试管理体系,加大对考试违纪、论文抄袭、学历造假等失信违约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创建平安校园。完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教育系统防灾减灾能力。开展教育系统稳定风险评估和监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人身、设施和活动安全,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学校责任事故制度化、法治化的解决程序和办法,确保学校正常办学秩序。

 

第二节 改善社会育人环境

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全面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家庭教育。加强学校、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专业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家庭教育的研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广大家长掌握科学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和手段。开展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优化净化语言文字环境。继续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回头看”工作,积极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科学保护河池各民族语言及方言文化。推进“互联网+”语言文字服务工程建设。

第三节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加大节水、节电、节粮教育,将节约教育纳入课堂教学,有机渗透,全员育人。结合节能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等,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开展可持续教育,培育学生生态文明观,养成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生活习惯,引领社会绿色风尚。

 

第四节  建设绿色校园

制定绿色校园评价标准,提高校园绿化水平。修订和落实学校建设标准,强化绿色节能环保要求,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学校应用新能源、新技术,不断提高学校节能环保水平。加强节能运行管理和监督评价,形成有利于节约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第五节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对科学育人的导向作用,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评价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全面改进各级各类教育评价体系,注重考查学生适应社会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能力,防止单纯以升学率考核学校、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成才成长。

 

 

第七章  坚持开放发展  充分发挥教育资源效益

 

第一节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创新社会力量办学体制机制。依法在用地、税收、规费、融资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更优惠的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通过独资、合资、股份、托管等多种方式办学。

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健全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民办学校退出机制。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依法办学、阳光办学。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等组织建设。

健全民办学校教师保障机制。建立民办学校教师人才档案,实行资格准入制审核。民办学校教师在教师资格认定、落户、职称评聘、业务培训、考核评价等方面给予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第二节  扩大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加大教育系统内部资源开放共享,使校校协同、城乡统筹、科教结合、大中小学有机衔接,促进教育系统内部不同层次、类型之间互动往来,教师、设施设备、课程等资源开放共享,实现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建设市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库,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第八章  坚持共享发展  促进教育公平

 

第一节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

加强精准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支持乡镇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支持办好新型县级职业中专学校,支持每所县级中职学校办好1至2个骨干专业、1至2个涉农专业、2至3个特色专业。

实施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入园幼儿到大学新生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并给予最高档次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实施15年免费教育,即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对考取普通高等学校和就读中高职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给予政策补助,全力推进“雨露计划”,做到应补尽补。在各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强农村学生体质。

组织精准帮扶。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全覆盖的结对帮扶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进行从入学到毕业就业的全程帮扶,做到干部定户定人联系帮扶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全覆盖。县(市、区)统筹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职工“一对一”对口帮扶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建立就业精准帮扶制度,构建“帮扶有指标、过程有考核、达标有奖励”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100%推荐就业,有创业意愿的拥有适度创业空间。

落实乡村教师支持政策。积极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落实乡村教师岗位招聘适当降低门槛、免考笔试、开辟“绿色通道”等倾斜政策。优先安排乡村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培训。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统筹管理,完善 “区考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推动优质师资向乡村学校流动。实行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倾斜,乡村教师申请评审职称时,可以适当降低评审条件,在村小或教学点任教的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到岗即聘。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生活补助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

 

第二节  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

提高特殊教育水平。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优化特殊教育功能布局,推进县(市、区)以小学为主兼顾学前教育,市级以初中为主兼顾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布局。创建1至2所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选择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健全培育体系,推进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区域实验。完善特殊教育资助体系。

关爱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本地待遇,依法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在不断提高公办中小学接收随迁子女比例的同时,通过购买经审批的民办学校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全面落实留守儿童关爱责任。

加快发展人口较少民族教育。支持人口较少民族教育发展,切实提升人口较少民族教育发展水平。继续实施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向人口较少民族倾斜。

 

第九章  完善教师专业化建设机制  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第一节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坚持立德树人师德为先,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逐步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考核档案,实施违反师德一票否决,将师德表现作为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首要内容。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师德教育月活动,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弘扬高尚师德。

第二节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域内中小学教师资源统筹力度。根据普通高中实施分层教学、走班教学的需要,优化普通高中学科教师配置。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任职评价制度,探索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扎实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县域内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加强教师管理,继续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制度和教师退出机制。推进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完善教师激励制度,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农村从教。

 

第三节  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每五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深入推进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坚持按需培训、有效培训的原则,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教师培训“互联网+”行动,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师培训能力建设,深化县区教师培训机构改革,促进资源整合,强化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完善科学规范的培训制度,组建结构合理的培训管理队伍,推动教师培训向内涵式发展。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完善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加快名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人才小高地和特级教师工作室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促进骨干名师、名校长队伍不断壮大。

 

第四节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强化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分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实施工作,积极发挥分配制度改革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健全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努力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多渠道解决教师住房困难,加快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第十章  强化保障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

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各级党委、人民政府每年听取教育工作报告和教育工作汇报制度。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提高办学治校水平。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责任考核和述职述廉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大力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与管理。加强和改进学校群团工作,凝聚广大师生员工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合力,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和谐稳定。

 

第二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完善教育规章建设。加快开展教育地方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形成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配套的较完善的地方教育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体系。根据法定职权,制定和完善相关教育标准、规范、程序,以突出主动监管和事前监管为导向,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深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依法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权。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清单管理方式,依法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权限与程序。加强教育决策智力支撑体系建设,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提高教育决策水平。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加快建立教育综合执法机制,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的信息公开。指导、监督学校全面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大力增强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实施教育系统法治观念提升工程,以多种形式对教育系统干部、学校管理者、教师进行法治培训。全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在高校和中小学校开齐开足法治知识课程,将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加快推进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并规范法律顾问制度,保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至少有1名法律顾问,鼓励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配备法律顾问。积极推进河池市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到2020年,实现每个县(市、区)设置一个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扩大青少年校园法治教育基地辐射范围。

依法保障校园和谐稳定。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学校办学和发展面临的问题,完善学校保险机制降低学校安全风险。启动依法治校考核机制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安全监督和事故防范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队伍培训,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预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能力。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共同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第三节  优先保证教育经费投入

落实教育作为重要民生项目的要求,优先保证教育投入。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优先安排教育。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事业。按照现行管理体制以及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对本级教育投入的责任。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逐步实现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探索高中贷款财政贴息补偿机制。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完善高等教育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加大高等教育投入。进一步拓宽投入渠道,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落实好国家及自治区现行的支持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民办学校教育服务制度,探索实施支持教育发展的金融政策,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多元化投入。

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监管,进一步管好用好经费。加大项目资金统筹力度,全面开展教育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强化教育项目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研究制定各类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整合和盘活项目资金,加快预算执行效率,健全教育经费监管,推进教育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节  加强教育督导评估

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完善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制度,强化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强化督学责任区建设,实行督学责任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建立和完善科学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体系,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名词解释

 

一、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根据国家教育相关规定,三周岁或三周岁以上六周岁以下适龄儿童都有权利在其监护人监督下进入国家创办或私人创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进行培训学习。

计算公式: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学前教育在园幼儿人数/3—5岁年龄组人口总数*100%。

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巩固率,一个学校入学人数与毕业人数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三年级在校学生/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人数*100%。

三、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标志教育相对规模和教育机会,是衡量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指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数占相应学龄人口总数比例。在校生数中该学龄人数与相应学龄人口总数的比例为净入学率。

计算公式: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总数/15—17岁年龄组人口数*100%

四、技术技能型人才:指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

五、社区教育:在社区中,开发、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对象,开展旨在提高成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成员的全面发展和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活动。

六、现代学校制度:现代学校制度有别于通常所说的学校制度,是一种适应时代要求的、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协调校内和校外关系的制度安排,强调学校利益相关者在制度构建和发展中的作用。

七、县管校聘:指县级区域内的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学校则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八、教育联动发展机制:指将学校、社会、家庭细化成有效的教育单元,建立联动教育路线图,使之对学生的教育,在不同的角度、环境下形成一股合力,在学校的统领下达到教育学生健康成长的目的。

九、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工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出实施的八大重点工程之一,目的是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模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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