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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河池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18年12月18日
标  题: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池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 专业结构优化规划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河政办发〔2018〕105号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8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池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 专业结构优化规划方案的通知

2018-12-18 10:53     来源:河池市教育局     作者:河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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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规划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河池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规划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5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河池发展新篇章提供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发展。以市、县(区)人民政府为主导,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统筹驻地区直、市属、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学校的布局和专业设置,统筹职业教育资源配置。

——整合资源,特色办学。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扶贫富民、服务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的思路,整合职业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推进集团化办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引导各职业院校优化专业结构,实现特色办学、错位竞争、共同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系统培养、多样成才。建立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和就业创业能力。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拓展中等职业与高等教育紧密衔接的升学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依法实施,稳步推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精神,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程序和行为,妥善处置和化解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防止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流失,确保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有序推进。

(三)总体目标。

1.调整学校布局。目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驻河池区直中职学校举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有17所,中职全日制在校生21632人。其中,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6466人,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1709人,河池市卫生学校2880人,河池市民族农业学校399人,河池市技工学校504人,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21人,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2075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49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578人,南丹县职业教育中心798人,天峨县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53人,东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681人,巴马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0人,凤山县职业技术学校124人,都安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3253人,大化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273人,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驻河池区直学校)1269人。

计划到2020年,将全市实施中等职业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校由17所调整为10所(含1所驻河池区直学校),引导7所薄弱学校转型发展;中职在校生规模达到41000人(其中,中职全日制在校生27200人,中职非全日制在校生13800人),当年开展中小学师资培训和面向“三农”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达2万人次以上。着力建设1所全日制在校生8000人以上规模和5所全日制在校生2000人以上规模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4所全日制在校生600人以上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引导7所薄弱学校转型为以中小学师资培训、中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师培训发展中心(学校)。基本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结构合理、资源优化、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办学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布局。

2.优化专业结构。到2020年,建立以市为主导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退出专业数约占原专业总数的1/3,同时新增专业数占未来专业总数的40%,拥有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岗位的专业约30个、专业点约50个。建设16个以上示范特色专业点及实训基地。基本形成与我市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科学规划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与专业结构优化。

根据我市人口规模、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地区产业发展情况、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办学特色等因素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合理确定市域内的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类型、区域分布,优化专业结构。

1.确定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和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整体布局需求,确定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为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市卫生学校、河池市民族农业学校、河池市技工学校、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东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驻河池区直学校)共10所。积极筹措资金改善骨干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打造品牌及特色专业,创建国家、自治区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为实现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剥离两种类型学校并存、共用一个校园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明确各学校的办学类型和发展定位

(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隶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两所学校并存,共用一个校园办学。校园面积88亩,有中职全日制在校生578人、普通高中生1782人。

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前完成制定剥离方案及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进行剥离的工作,确定各学校的类型和发展定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转型发展为以中小学师资培训进修、中等职业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业务的教师培训发展中心(学校);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2)南丹县职业教育中心与南丹县第二高级中学隶属南丹县教育局,两所学校并存,共用一个校园办学,校园面积50亩,有中职全日制在校生798人、普通高中生508人。

由南丹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前完成制定剥离方案及将南丹县职业教育中心与南丹县第二高级中学进行剥离的工作,确定各学校的类型和发展定位。南丹县职业教育中心转型发展为以中小学师资培训进修、中等职业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业务的教师培训发展中心(学校);南丹县第二高级中学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3.引导薄弱的中等职业学校转型发展。

根据当地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师培训及职业培训等实际需求,引导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在500人以下或办学能力较弱的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南丹县职业教育中心、天峨县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巴马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凤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大化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等7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实施转型发展。在调整优化过程中,要依法规范职业教育资源再利用,防止资源流失,优先保障当地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由当地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前根据本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师培训进修及职业培训的实际,制定当地中等职业学校转型发展方案,将原中等职业学校转型为以中小学教师培训进修、中等职业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师培训发展中心(学校),或划转普通高中、举办普通中小学。原有中职学生的教学安排、学籍管理、学生资助仍由原中等职业学校负责,也可以根据学生意愿妥善安排到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4.优化专业结构。

建立以市为主导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类别、专业数量和专业布点数,切实提高专业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匹配度。

统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驻河池区直学校)的专业设置,不审批重复率过高的专业。撤销连续三年年均招生规模不足 30人、与区域产业不匹配、办学水平低、就业质量差的专业。支持学校创建品牌专业和优势特色专业群。引导学校特色化发展,差异化设置专业,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

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后,把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的重点和资源配置的重心聚焦在内涵建设上,做大做强做优中等职业学校。

1.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改善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等10所实施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骨干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骨干学校的校园、校舍、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专任教师、图书、实训设备配备,补齐短板,于2020年前达到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办学标准。

目前,我市确定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10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含驻河池区直学校),有全日制中职在校生19447人,校园面积791291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53735平方米,图书662070册,专任教师988人。为实现我市中等职学校到2020年底达到国家、自治区制定办学标准的目标,全市中职学校的全日制中职在校生应达到27200人以上,需要增加7817人;校园面积应达到897600平方米,需要增加106309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544000平方米,需要增加190265平方米;图书应达到816000册,需要增加153930册,专任教师应达到1360人,需要增加专任教师372人。

(1)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规划建成全日制在校生8000人以上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466人,比规划人数少1534人;现有校园面积253080平方米,比达标值少10920平方米;有校舍建筑面积122402平方米,比达标值少37598平方米;有图书140477册,比达标值少99523册;有专任教师287人,比达标值少113人。

(2)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巴马国际养生旅游学校),规划建成全日制在校生2500人以上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9人,比规划人数少791人;现有校园面积43701平方米,比达标值少38799平方米;有校舍建筑面积16632平方米,比达标值少33368平方米;有图书49391册,比达标值少25609册;有专任教师146人,比达标值多21人。

(3)河池市卫生学校,规划建成全日制在校生3500人以上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80人,比规划人数少620人;现有校园面积65326平方米,比达标值少50174平方米;有校舍建筑面积32056平方米,比达标值少37944平方米;有图书83086册,比达标值少21914册;有专任教师101人,比达标值少74人。

(4)河池市民族农业学校,规划建成全日制在校生700人以上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99人,比规划人数少301人;现有校园面积76004平方米(不含洛东农业实训基地面积),比达标值多52904平方米;现有校舍建筑面积51477平方米,比达标值多37477平方米;有图书71200册,比达标值多50200册;有专任教师67人,比达标值多32人。

(5)河池市技工学校,规划建成全日制在校生1000人以上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04人,比规划人数少496人;现有校园面积62736平方米,比达标值多42736平方米;有校舍建筑面积8533平方米,比达标值少11467平方米;有图书8000册,比达标值少22000册;有专任教师52人,比达标值多2人。

(6)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规划建成全日制在校生600人以上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1人,比规划人数少379人;现有校园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专任教师等教学资源与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共享,各项指标已达标(现有校园面积729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20平方米、图书6630册、专任教师12人,到2020年底配备校园面积198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图书18000册、专任教师30人)。

(7)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规划建成全日制在校生3500人以上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5人,比规划人数少1425人;现有校园面积65537平方米,比达标值少49963平方米;现有校舍建筑面积53568平方米,比达标值少16432平方米;有图书89446册,比达标值少15554册;有专任教师92人,比达标值少83人。

(8)都安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规划建成全日制在校生3500人以上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253人,比规划人数少247人;现有校园面积142652平方米,比达标值多27152平方米;有校舍建筑面积39487平方米,比达标值少30513平方米;有图书96000册,比达标值少9000册;有专任教师118人,比达标值少57人。

(9)东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规划建成全日制在校生900人以上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81人,比规划人数少219人;现有校园面积57362平方米,比达标值多27662平方米;现有校舍建筑面积14838平方米,比达标值少3162平方米;有图书65200册,比达标值多38200册;有专任教师54人,比达标值多9人。

(10)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规划建成全日制在校生3000人以上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69人,比规划人数少1731人;现有校园面积17600平方米,比达标值少81400平方米;有校舍建筑面积10322平方米,比达标值少49678平方米;有图书52640册,比达标值少37630册;有专任教师59人,比达标值少91人。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学校发展规模及师生比,核定及配足教师编制,配齐专任教师,新增专任教师372人。多渠道解决“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全面提升教师业务水平。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七个共同”(共同研究专业设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深入推进中高职“七个衔接”(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有机衔接),积极推进职普融通,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4.建立和完善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和改进工作,全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三)严格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规范程序和行为。

1.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的规划方案、实施方案。对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进行认真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各利益相关方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在调整优化过程中,要依法规范职业教育资源再利用,防止资源流失,优先保障当地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2.每所学校在中等职业教育范畴内只保留一个教育事业统计代码,只保留一个规范的校名。有多余校名的学校均要报原审批机关注销,具体校名的规范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不得将中等职业学校办成以升学为目的的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举办普通初中班和高中班,已经举办普通初中班和高中班的必须限期剥离。

(四)切实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中的突出问题。

1.加强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过程中教职员工的分流和安置工作。妥善安排被撤销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切实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的衔接。

2.中等职业学校的国有资产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8号)规定管理,新组建、合并的学校要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根据资源整合、布局调整和专业优化工作进展情况,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机构编制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做好整合后的中等职业学校名称规范、注册登记、机构编制调整、代码发放等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三、实施步骤

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制订相应的规划方案、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强化责任主体及落实配套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科学论证,制定方案。深入调查、摸清家底,并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的规划方案, 2017年12月底前报教育厅审核,2018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及印发《河池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规划方案》。

第二阶段:精心策划,组织实施。在河池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规划方案获得自治区审核备案后,2018年12月底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

第三阶段:动态监控,稳步推进加强实施过程的动态监控,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的程序和行为,加强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妥善处置突出问题。市教育局牵头,不定期检查各县(区)、各学校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区)每半年向市教育局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教育局综合汇总后将全市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进展情况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市人民政府。

第四阶段:提升完善,扩大规模。制定河池市中等职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对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办学标准,积极筹措资金改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填平补齐“短板”。加强学校的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打造品牌及特色专业,创建国家、自治区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

四、保障机制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河池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县(区)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方,制定相关规划方案、实施方案,领导并组织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县(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统筹推进所辖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牵头起草《河池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规划方案》;指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中职学校的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所辖技工学校的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做好布局调整中合并、撤销的公办中职学校教职员工的人事调剂、工作安排。

市发展改革委:将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争取和安排中央、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统筹用于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市级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

市编办: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合理核定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落实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非实名编制,指导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做好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涉及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落实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自治区的办学标准;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及有关学校进行奖补。

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委、财政、机构编制等部门统筹推进所辖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以及所辖学校达标建设工作。

市农业局: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委、财政、机构编制等部门统筹推进所辖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以及所辖学校达标建设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的需要,将职业教育发展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用地需要。

各中等职业学校:编制本校的《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方案》,做好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资源整合、人员安置等工作。

(三)健全机制,确保投入。

不断完善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新增财政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财政拨款标准、公用经费标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及有关学校给予适当经费奖励,优先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项目支持范围。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我市将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将各项任务台账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县(区)和相关部门按规定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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