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二、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三、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师补充、机构编制、岗位管理、工资福利、职称改革、人才评审评价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系统教师表彰等工作。
五、负责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考试违规行为处罚工作。
六、协助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工作。
七、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八、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
九、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推广普通话。
十、指导全市语言文字资源数据采集管理。
十一、指导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开展语言文字活动。
十三、承担河池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唐炳焕
联系电话:0778—210932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公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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