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科室,局属各站(办、院、中心、所),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目录,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河政发〔2017〕8号)文件精神,现将《河池市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动态化管理,未列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事项,不得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再进行审批,也不得以备案的名义进行变相审批。
二、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与自治区主管部门对接,重新修订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操作规范、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确保所指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操作规范、流程图、办事指南统一和无差异化,同时,要及时更新调整市政务服务中心数据库。
附件:河池市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河池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