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池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15日 |
标 题: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池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河池市委教育工委河池市教育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河教工委〔2022〕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8日 |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因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班华任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市教育局局长
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联系金城江区教育局、河池高级中学。联系市委教育工委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文德生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招生考试、学生资助、教育技术装备、乡村振兴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
分管市招生考试院、市学生资助中心、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联系南丹县教育局、天峨县教育局、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吴胤锋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行政审批、党政督查、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文件收发、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绩效考评、政策法规、机关后勤、人口和计划生育、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挂点联系村工作、教育志、学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招聘、教师培训、职称改革、人才工作、语言文字、信访维稳、教育信息化、网络问政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
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绩效办、信访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教师工作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教师培训中心、市电化教育站、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
联系宜州区教育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河池学院附属中学。
覃 铭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专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韦冠宜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基础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德育和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计划财务、教育项目建设、人事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育教学科研、教育学会、教育工会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
分管基础教育科、财务基建科、人事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及《河池教育》编辑部、市教育学会、市教育工会、局机关工会。
联系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
韦添耀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兼)、市教育局总督学、人事科科长、教育工委办主任
负责市委教育工委、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的建设、教育督导、教育质量监测、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工作、老干部工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联系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凤山县教育局、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巴马国际养生旅游学校、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
张 毅 市教育局二级巡视员
协助负责市委教育工委、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的建设、教育督导、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工作等。
联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东兰县教育局、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
韦联克 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协助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招聘、教师培训、职称改革、人才工作、语言文字等工作。
伍 宁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协助负责教育项目建设、学生资助等工作。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池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5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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