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 河池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河池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实施方案》(河教发〔2021〕82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发布充分体现了我市对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解决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提供了政策保障。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2019年6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桂教体卫艺〔2019〕27 号)。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成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心关注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内容。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开展我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结合河池市实际,由市教育局牵头,起草制定了《河池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8月印发市委宣传部、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个部门及11个县(区)人民政府征求意见,经汇总有关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于2021年9月3日上报市人民政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9月27日印发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二、《实施方案》起草的基本思路
在《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着重把握了以下五个原则:
一是坚持高点站位。在起草过程中,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始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二是注重目标导向。《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实现降低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的工作目标,推进健康广西和教育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三是解决实际问题。《实施方案》力图通过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举措,解决当前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的问题,提升我市儿童青少年身体综合素质。四是做好政策衔接。《实施方案》在起草的过程中,注意与国家《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等文件内容相衔接。五是强化组织落实。《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任务分工,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县(区)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远期目标: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控制在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控制在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二)工作措施
1.实施视力健康教育促进工程
(1)卫生健康教育行动。加强健康教育与管理,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增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意识。
(2)视力健康宣讲行动。遴选专家,组建市视力健康专家宣讲团,每年制定宣讲计划,通过分片结对的方式,走进校园、社区等,积极开展视力健康宣讲活动。
(3)学校卫生保健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学校视力健康管理队伍,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配足配齐校医(保健教师)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监测检查设备,提高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
2.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工程
阳光体育行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阳光体育进校园。
3.实施减轻课业负担工程
减轻课业负担行动。全面强化校内、校外、家庭、政府等各方面工作要求,加强统筹,综合发力,确保学生减负取得实效。
4.实施教室视觉环境达标工程
教室视觉环境改善行动。按照国家有关采光和照明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进行视光环境评估。不断加大投入,改造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实现学校照明卫生标准100%达标。
5.实施视力健康综合干预工程
(1)视力监测建档行动。建立完善信息平台系统,为儿童青少年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
(2)近视规范诊疗行动。加强眼科医生及视光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
(3)电子产品监管行动。学校要指导和引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适度少量使用游戏出版物,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6.实施家校联动工程
家庭教育行动。多渠道加大宣传,帮助家长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提高近视防控意识,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功能,合力打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攻坚战。
(三)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是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关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责统筹相关部门职责。
2.签订工作责任书。市政府授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3.纳入考核体系。从2021年起,我市将每年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通过以上六大工程、十项行动、三大保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综合防控、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营造各方参与、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防控行动,让每个孩子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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