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关于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关心特殊教育”,十八大提出要“支持特殊教育”,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办好特殊教育”。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规定,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对特殊教育事业,中央领导同志十分牵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李克强总理指出,要让残疾孩子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俞正声主席主持召开双周协商会,专门研究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建议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特殊教育在其中承担着支持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增加残疾人福祉、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重任。残疾人能不能小康,教育既是一个窗口,也是一个标志。从教育自身来看,没有特殊教育的发展,没有特殊教育的现代化,中国教育的现代化是不全面的、不完整的,或者说是打折扣的。可以说,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而言,特殊教育不可或缺;发展特殊教育是硬任务,依然任重道远。根据《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国际上特殊教育发展的基本发展趋势,将是越来越走向融合、越来越强调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促进他们的个性化发展。培养残疾学生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成为各国发展特殊教育的共识。我市如何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如何更好地提供符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发展需求的教育,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自2014年以来,通过实施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我市特殊教育基本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各年龄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当前,我市特殊教育发展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对接受均衡、优质特殊教育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为进一步巩固我市一期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成果,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持续推进我市特殊教育均衡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要求和《广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河池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河池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二、《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主要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44 号)、《广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桂政发〔2016〕8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62号)、《关于印发河池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发(2017)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池特殊教育发展实际,并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加以编制。
三、《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制定的我市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实施方案》提出了“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各学段在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的残疾学生占该学段残疾学生总数的比例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有较大提升”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需求,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师资队伍建设有新的进展,基本建成一支结构优化、综合素质良好的特教师资队伍。
四、《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实施方案》共分4个部分,包括重要意义、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重点任务包括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提升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等;同时,《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五、《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有哪些突出亮点?
(一)加大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明确提出按照30 万人口以上的县(区)要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求合理布局建设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到2020年,全市规划新建(迁建)特殊教育学校4所(含在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中新建附设幼儿园1所),改扩建5所特殊教育学校11个项目,在普通学校规划建设资源教室67个。
(二)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实施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推进义务教育融合教育,巩固提高残疾学生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上学“一人一案”机制,优先支持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努力扩大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规模,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三)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特殊教育专项投入。保障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
(四)提升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到2020年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达到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要求。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技能大赛,加强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培训,打造全市特殊教育名师工程。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确保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提高10%和特殊教育津贴按基本工资15%发放的政策落实到位。
(五)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医教结合”探索。加强特殊教育研究。
六、《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实施有哪些保障条件?
《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供保障条件。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