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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度重点事项专项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10-28 10:52     来源:计财科     作者:计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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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

贵局《审计整改函》(河审整改函〔2019〕37号,以下简称《整改函》)收悉。针对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我局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将经营性国有资产划入国投公司管理的问题

《整改函》指出:市教育局、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未按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池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河政办发〔2013〕45号)规定将经营性国有资产划入国投公司管理。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于2019年3月将9间门面(共有10间门面)转由国投公司管理,尚有一间“埃迪理发店”(民族医院对面职工宿舍区二楼)因合同原因尚未划入国投公司管理(附10间门面合同)。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和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电话咨询国投公司和非税局,目前国投公司还未接管城区内学校门面,仍由学校自行招租、管理,学校严格按照河池市财政局《关于变更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方式的通知》(河财非税〔2014〕2号)文的要求做好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取得的出租收入除缴纳各种税费外,余数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预算管理。

二、关于会议费用于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函》指出:2018年度我局将会议费用于差旅费2.6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我局出纳在录入国库支付系统时用错项目,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会计在2018年出账时已经调整会计科目的经济分类(会议费明细账附后)

三、关于培训用于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函》指出:2018年度我局将培训费用于差旅费15.48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我局出纳在录入国库支付系统时用错项目,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会计在2018年出账时已经调整会计科目的经济分类(培训费明细账附后)。

四、关于项目绩效未全面开工即自评满分的问题

《整改函》指出:市教育局将“中山民族学校2016年春季学期市直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化考点建设”、“2017年第二批“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项目未全面开工即自评满分。河池高级中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项目未全面开工即自评满分。 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全面开工即自评满分。 市民族高级中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项目未全面开工即自评满分。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对自评的项目绩效认真核对,以上所列项目市教育局及二层单位未进行自评,不存在项目未全面开工即自评满分的现象。根据财政预算要求,我局及二层单位只对市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进行绩效自评。

 

 

河池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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