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池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12日 |
标 题: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新认定的河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河教办[2023]70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2日 |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河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河教发〔2022〕55号)精神,经幼儿园申报,县(区)教育局初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慧凡爱心幼儿园等21所幼儿园为河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被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享受《河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河教发〔2022〕55号)规定的扶持政策。希望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市、县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完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接受财政、教育、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努力提高保教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幼儿园,为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2023年新认定的河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河池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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