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池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23日 |
标 题:河池市教育局关于确认河池市宜州区第五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为河池市示范幼儿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河教办〔2025〕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3日 |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河池市示范幼儿园、示范乡镇(街道)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我局组织评估专家组于2025年1月6日至8日对新申报河池市示范幼儿园的河池市宜州区第五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根据评估组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确认河池市宜州区第五幼儿园、河池市宜州区怀远镇中心幼儿园、南丹县第二幼儿园为河池市示范幼儿园。凤山县第一幼儿园未达到河池市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暂缓通过评估验收。
请各县(区)教育局加强对辖区内市级示范幼儿园创建的支持与指导,努力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希望新确认的河池市示范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要求,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和家园共育,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为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河池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印发
(网络传输)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