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河池市民办教育发展状况

发布日期: 2021-06-21 10:00

自《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施行,尤其是《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印发以来,根据民间资本“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公众利益有保障”和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我市解放思想、革故鼎新,通过统一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加大扶持力度,营造公平环境,依法维护学校教师权益等措施,积极发展民办教育,民办学校呈现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良好态势。

我市具备一定规模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现有842所,学生83138人。其中幼儿园834所,学生76543人;小学2所,学生总数350人;初中2所,学生1268人;普通高中3所,学生4940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学生37人。

为发展民办教育,我市采取五大措施,一是统一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让民间资本“进得来”河池。我市依法对民间资本举办教育机构的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进行调整、规范,加快了项目审批程序。民办教育机构的准入条件统一参照公办教育机构执行,准入条件有所降低。如民办学校校长的年龄报审批机关核准可以适当放宽。构建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从源头上为民间资本举办教育机构提供了条件。二是政府加强扶持,促进民办学校发展,让民间资本在教育行业“能发展”。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和生产方式转变,我市一些单位出现了一些闲置的国有资产。对于这些闲置的国有资产,我市通过向民办学校出租、转让的方式,对民办学校办学予以扶持。2021年,出租原河池化工集团厂房、场地给广西同心咏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创办了河池信息工程学校。我市还对一些民办学校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市政府奖励市直民办学校4.5万元。各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布学校学生一样享受就学资助政策。2021年,全市民办学校学生享受就学资助达11895万元。我市对新建、扩建民办学校,按照公益事业用地给予优惠供地。 三是平等对待民办学校,营造公平环境,让民间资本在教育行业“留得住”。我市平等对待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公平环境。做到“五个同步”,即:同步规划民办教育发展。同步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让民办学校享有同样的政策知情权,同步开展教育教学检查,同步开展师资培训,同步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四是依法管理维权,保障公共利益,让“公众利益有保障”。我市认真地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民办学校办学做到既依法管理,正确履行职责,又不越权干涉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凡属于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范畴的事情,政府不干预、不插手,切实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的落实。同时,我市注意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民办学校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由于我市经济基础薄弱,民办教育起步晚等原因,我市民办教育还存在民办教育办学不够规范、办学规模较小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加大教育引资宣传,吸引外地民间资本投资河池教育事业。

河池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