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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5-04-30 17:40     来源:河池市教育局     作者:河池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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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中职学校:

现将《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教育局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教育局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436号)要求,发挥考试评价对中学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制度,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方式,积极稳妥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全年完成高中阶段招生46953人,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

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时间安排。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采取“同堂分卷”考试,地理、生物两科在八年级考试,体育与健康为测试科目,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科技为技能考试。

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共9科,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赋分和考试形式如下表:

科目

形式

赋分

考试时间

说明

语文

闭卷笔试

120

6月24日上午  9:00-11:30

物理

闭卷笔试

100

6月24日下午15:00-16:30

不允许带计算器

数学

闭卷笔试

120

6月25日上午  9:00-11:00

不允许带计算器

化学

闭卷笔试

100

6月25日下午15:00-16:30

不允许带计算器

道德与法治、 历史

闭卷笔试

150

6月26日上午9:00-11:30

同堂分卷考试,道德与法治赋分75分,历史赋分75分。

外语(英语)

闭卷笔试

120

6月26日下午  15:00-17:00

含听力考试

地理

生物

闭卷笔试

120

6月27日上午9:00-11:00

同堂分卷考试,地理赋分60分,生物赋分60分。

2.测试科目:体育与健康。测试内容为跑、跳、投三项,满分60分计入升学总分。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统筹,各县(区)招生考试部门具体实施(金城江区的体育测试工作由金城江区教育局具体实施)。体育与健康测试要采用相对集中的形式来评定成绩。测试工作需于在2025年6月3日前完成,将成绩登记在市招生考试院发放的《综合成绩大表》上。体育与健康测试方案见附件2。

3.技能实验考试科目: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科技。技能实验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的依据。物理实验、化学实验考试方案由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制定,信息科技考试方案由市电化教育站制定,分别报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技能实验考试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统筹负责,各县(区)招生考试部门具体实施。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31日前完成,将成绩登记在市招生考试院发放的《综合成绩大表》上。

4.考试内容。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内容。

(二)考试方式。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采取书面测试。物理、化学科目需加试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物理实验、化学实验采取操作考试的方式;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英语进行听力测试;信息科技采取在线考试方式。2.合理安排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或回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参加初中毕业考试;以送教上门方式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初中毕业考试。

  (三)考试报名。1.报考条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2.报名时间:以市教育局有关文件为准。3.报名地点: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在所在学校报名,社会考生持学历证明到县(区)招生考试部门报名(金城江区社会考生到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教务处报名)。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参加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报名或回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

4.优待考生交验证件。凡享受各类加分照顾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交验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5.报名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10〕418号)规定,中考报名费标准如下: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一)

学科知识考试

1

单科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9元/人/科

2

两科同堂分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

17元/人/场

(二)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信息科技、物理实验、化学实验)

8元/人/科

(三)

体育考试

13元/人/科

6.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和随迁子女报名工作。各县(区)要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减免考试报名费(填报《2025年河池市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减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申请表》(附件5),其考试报名费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开支。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 号)做好外来人员在本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工作。

  (四)考试成绩。1.考试成绩计分。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地理和生物等科目用120分制记原始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目用150分制记原始分,物理、化学两学科用100分制记原始分,体育与健康记60分。2024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按每科原始成绩的30%记入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未取得2024年全区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的考生,若需取得河池市中考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的,需参加2025年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补考,否则无地理生物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满分为746分,体育与健康测试满分为60分,成绩一并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为806分。2025年起八年级地理、生物两学科用120分制记原始分并记入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2.考试成绩呈现。(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化学科目成绩用等级制呈现考试结果。每科笔试成绩分别划分为八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全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人数比例划分,即由高到低分为:A+占5%,A占10%,B+占20%,B占20%,C+占20%,C占15%,D占7%,E占3%。地理和生物科目成绩采用分数制呈现考试结果,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6分),不独立划定等级。(2)测试科目。体育与健康成绩采用分数制呈现考试结果,满分为60分,不独立划定等级。(3)技能实验考试科目。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科技3个技能实验考试科目,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P表示合格,F表示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4)总成绩呈现。总成绩以总分呈现,不再分总分1和总分2。总分成绩指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化学、地理和生物科目笔试总成绩(用等级制呈现结果),加体育与健康成绩和附加分构成总分成绩,用等级制和原始分数同时呈现结果。总分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全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人数规定比例划分,即由高到低分为:A+占5%,A占10%,B+占20%,B占20%,C+占20%,C占15%,D占7%,E占3%。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原始分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将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五)考务和评卷工作。1.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各学科评卷(无纸化电子阅卷)及体育与健康科测试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牵头组织考务和评卷小组,制定考务和评卷工作细则,报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2.评卷教师必须是在职的各学科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凡有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的学校应尽可能抽调教师参加评卷。3.要组织评卷教师学习本学科评分细则,确保评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加强语文等学科主观题评卷质量的监控和管理。作文阅卷要严格执行双评制度,误差5分以上(含5分)的由第三者仲裁。4.要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比例不低于10%,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5.做好考试质量分析。要建立考试命题评估制度,评卷结束后,要进行命题质量和考试质量分析,及时总结经验。

  (六)保密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试卷从运送、保管、分发、考试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三、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各县(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并将评价结果填报在市招生考试院发放的《综合成绩大表》上。

 (一)成立机构。1.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学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学生素质评价的领导和仲裁工作,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指导各班级评价工作,监督评价过程,并认定评价结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5至7人,经公示后报县(区)教育局备案。2.成立班级评价小组。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班为单位进行。各初中毕业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的成员应不少于3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小组成员须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公示。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

3.加强工作人员诚信教育。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应公正、守纪、守信,要签订诚信协议。凡违规者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或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评价内容和方法。1.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7〕15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我市的实际进行。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创造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综合素质应以实证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可结合使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分析与概括,并充分考虑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力求做到客观与公正,避免以偏概全。2.评价的方法和程序。(1)自我评价。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各方面的表现,结合评价表的内容,运用等级制的形式进行自我评价。(2)小组评价。由班级分成若干个学习小组,结合评价表的内容,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测评形式,对本小组成员的综合素质状况进行等级评价。(3)班级评价。班级评价由班主任牵头,会同本班评价小组的教师,根据学生自我评价、小组评价和学生平常表现,通过集体讨论,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等级评价,并作出综合性的描述。班级评价成员如有意见分歧,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有重大分歧者,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裁决。

3.评价结果呈现形式。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分为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整体性描述评价,注意突出其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二是等级评价。采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评价结果,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通过《2025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反映,分15个单项,每个单项均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15个单项中有10项(含10项)评为A,且无C、D者,总评为A等;有8项(含8项)评为A,无D者,总评为B等;有5项以上(含5项)评为D者,或第三学年受到学校处分者,总评为D等,其余总评为C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级学生的比例。除有违法、严重违纪等情况外,一般不评D等级,D等的学生不能超过3%。4.评价结果公示。综合性评语班级评价结果要在班级公示五天。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时间内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投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在接到投诉后五天内作出答复。评定结果在公示后五天内提交评价工作委员会确认、备案,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5.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我市实际,学生的实证性材料及有关数据资料应以九年级学生五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材料为主,并参考七、八年级的材料进行评价。(2)学生个人特长的认定,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评价要实事求是,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附有关材料复印件)。

四、初中毕业认定

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并由学校颁发经县(区)教育局验证的初中毕业证书。1.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笔试成绩中至少有四科成绩不是E等。2.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科技考试成绩均合格。3.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含C等)以上。对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命题补考。补考不得收取学生补考费用。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025年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第二阶段为13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录取,第三阶段为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第四阶段为综合高中班试点校录取。第一阶段录取全部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录取,第二阶段录取全部结束后进入第三阶段录取,以此类推。

(一)录取批次。录取分四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本批次为河池市外示范性高中招收的民族生。本批次民族生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农村户籍学生,名额分配至县(区),按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出档录取。

本批次录取学校有: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2.第二批次:本批次为市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收的普通生、均衡生、建档立卡脱贫生和特长生。要求准考证号为本县(区)的考生方可报考,准考证号非本县(区)的考生不能报考。如准考证号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考生可填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本志愿,准考证号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考生无法填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本志愿。河池高级中学面向金城江、宜州区招生,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面向金城江区招生。

录取均衡生指标分配到县(区),由县(区)统筹安排到学校。按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出档录取。

本批次录取学校有:河池高级中学、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等13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至20日。

3.第三批次:本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面向本县(区)录取普通生、建档立卡脱贫生和特长生。要求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准考证号为本县(区)的考生方可报考,准考证号非本县(区)的考生不得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区)内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

本批次录取学校有: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等全市一般普通高中、民办高中。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

3.第四批次:本批次为综合高中班试点校面向本县(区)或者设区市城区录取普通生批次。要求报考综合高中班试点校的考生准考证号为本县(区)的考生方可报考,准考证号非本县(区)的考生不能报考。东兰县综合高中班试点校巴马、凤山考生可以报考。其他无综合高中班试点校的县(区)考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本批次录取学校有:全市具有综合高中班试点校资格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本批次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26、27日。

(二)招生录取原则、步骤和条件。

1.录取原则。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按照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好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经审批录取的新生,不得退录和擅自迁读他校。

2.招生指标分配。2025年继续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1)继续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不得跨招生范围分配指标。(2)做好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招生工作。要继续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助政策,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免除学(杂)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双优”学校、三星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市、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明确贫困生100%升学的帮扶责任。(3)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可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范围控制在市域或县域内,自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自主招生对象为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若初中阶段获有关特长的市级以上荣誉证书,则提交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由招生学校存留。自主招生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不得组织单独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招生学校按《2025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特长生测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8)规定的项目对特长生进行测试,测试不得收费。测试成绩一式两份,招生普通高中学校留存一份。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负责将考生专业测试术科成绩录入中考报名系统,同时填写《2025年河池市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取名册表》(附件9)报辖区教育局汇总,各县(区)2025年7月5日前将特长生预录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市直高中直接报市教育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要通知预录取的特长生在网上填报预录学校志愿,中考文化分和特长测试术科分均达到招生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总分成绩高低顺序出档择优录取。

3.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步骤。(1)招生公示。市教育局通过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各招生学校要在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和招生区域内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向考生实事求是地公开以下内容:学校性质、办学条件(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食宿等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数、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范围和对象、报名条件和联系办法等。(2)公布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25年7月上旬,市教育局将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公布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方式:一是发文件通知各县(区)教育局;二是在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上公布;三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3)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根据自身的成绩和公布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在互联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公布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的第二天至2025年7月16日18:00截止;填报方式:一是通过手机端填报,在手机上下载“智桂通APP”,实名注册登录后搜索“河池中考”进入“河池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二是考生登陆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echi.gov.cn)的“招生考试”专栏下河池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同时在“招生考试”专栏下公布各校招生信息,方便考生了解招生学校办学情况,为考生填报学校志愿提供参考。

志愿填报要求。凡是在报名期间没有在报名系统标注考生均衡生、建档立卡脱贫生、特长生特征的考生,均无法在志愿填报时填报相关志愿,也无法出档录取。考生特征的标注,学校根据安排统一进行。均衡生和脱贫生的审核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办法另行通知)。

考生符合均衡生的条件有:1.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在该校服务区内初中学校在籍(含学籍户籍)考生;2.考生在服务区内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2022年七年级开学后注册至九年级中考报考时一直在校就读),不含服务区外的考生(如,某县户籍学生在金城江区就读,不享受金城江区均衡生待遇;在金城江区第六中学服务区内却在金城江区第二中学就读的考生不能享受金城江区均衡生待遇)。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1份上交县(区)教育局审核用,1份学校留存〕。

考生符合建档立卡脱贫生的条件有:在扶贫系统建立有贫困户档案的脱贫户的考生(含2014 年、2015 年退出户)和纳入监测对象(无论风险是否解除)的农户家庭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扶贫系统打印的最新脱贫户档案,要有户主及考生本人的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脱贫年份等),村委要在纸质表上盖章。

有意愿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在纸质报名表上标记,由学校负责上网标记。

(4)招生学校录取。①投档原则。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将按照录取批次、录取学校在各县(区)的招生指标、考生志愿顺序及学校录取类别的最低控制成绩等级,以1:1的录取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即考生在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总成绩等级高的优先投档。②学校预录。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通过专网实行网上远程预录。普通高中要根据指令性计划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录满为止。参加普通高中招生的学校必须按市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和数量进行录取。预录中控室设在市教育局网络中心。③录取审批。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将根据招生学校预录情况和考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录取审批。违反规定,擅自录取的新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并予以通报批评。④报到注册。经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录取办公室批准录取的新生,必须携带市教育局监制的《录取通知书》和初中《学籍证》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否则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违反规定,擅自录取的新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并予以通报批评。

  4.普通高中录取条件。(1)考生总分成绩达录取线。如考生为特长生,其术科测试成绩还须达录取线。(2)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科技操作考试成绩符合录取要求。凡技能操作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录取要求。自主招生推荐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为A等;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为B等以上(含B等);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要求为 C 等以上(含 C 等)。

  (三)普通高中招生加分与录取降分项目。1.烈士子女总分加20分。需提交材料:烈士单位证明、《革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1份,盖章的加分申请表1份。2.2016年1月1日(不含)前出生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分加10分。需提交材料分别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双女结扎户生育证原件、结扎证明原件。原件由考生所在乡镇(社区)人民政府审核,乡镇(社区)人民政府在加分申请表上签字盖章,考生将原件的复印件粘贴在加分申请表后面上交学校录入中考报名系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二孩或收养子女的,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3.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5分。少数民族按照国家定义指除主体民族汉族以外的其余55个法定民族均是少数民族。需要提交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审核,学校汇总加分体现在综合大表上。4.严格控制加分分值,所有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社会考生加分由接受报名单位审核公示后报辖区招生办。所有获得加分考生需在学校公示5日。 4.降分录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军区政治工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军政〔2023〕5号)文件要求执行,符合降分录取的军人子女由河池军分区统一汇总审核报市教育局审定。申请加分考生需如实填写《2025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7)。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2025年起,各学校要通过“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管理信息系统”(http://https--zzzs--gxeduyun--edu--cn-9f6e11030a.zipv6.gxzf.gov.cn/backend/,以下简称“招生录取系统”)开展招生录取。各学校也可以通过自建的招生平台(系统)同时开展招录工作,最终录取结果应导入招生录取系统,自治区将以招生录取系统数据作为学籍注册依据。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学校招生简章备案审查制度,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者代替学校填报志愿;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行业)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严禁虚假注册学籍。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管理信息系统”、学校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

七、市教育局有关科室(院、所、站、中心)职责分工

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中,市教育局有关科室(院、所、站、中心)的职责分工如下:(一)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二)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协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起草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文件,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含起草相关文件,协调指导考试,审定发布招生学校公示材料,下达招生指标,起草体育测试方案和特长生测试方案,划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组织录取,确认新生学籍等)。(三)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导工作(含起草相关文件,审定发布招生学校公示材料,分解下达招送生计划,组织录取,确认新生学籍等)。(四)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分析(命题质量和考试质量分析,有关考试评估上报等)。

(五)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含学生报名信息和报考志愿信息的采集,试卷的运输和保密,组织考试和评卷,组织体育、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的考试,提供普通高中录取的相关数据等)。(六)市电化教育站。负责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录取场地网络环境及设备的调试和维护,负责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网上报名、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起草信息科技考试方案并组织指导各县(区)实施。(七)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起草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的考试方案,组织指导各县(区)实施。(八)局人事科。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纪律监察工作。(九)局财务基建科。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的后勤保障,根据政策规定办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录取收费手续,督促有关单位、学校及时上缴相关经费,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费开支符合相关规定。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负责统筹管理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本单位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要把引导初中毕业生按比例合理分流和规范招生行为作为统筹管理的重点,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安排招生录取。

(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项管理制度。为体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公平、公正、公开,要规范程序,公开过程,杜绝腐败现象。一是公示制度。各县(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高中阶段学校应向考生公示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二是诚信制度。参与阅卷、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等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三是强化督查工作。要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委、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社会监督。

(三)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一要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分县(区)、分学校一次性下达招生计划。所有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试点校)高一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得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纳入市招生计划总盘子,由市教育局统一实施招生工作。二要严格规范招生范围。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区)区域的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试点校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试点校应在所在区域或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2025年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或管理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农村户籍学生,指标分配至各县(区)。三要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管理。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加分项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需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特别是公参民学校要严格独立招生。

(四)强化招生入学工作监管。要加强学籍管理。进一步完善户口迁移初三学生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坚决遏制变相“掐尖”、“中考移民”等现象。如实进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中等职业学校要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接续工作。要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等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城乡联合办学、非全日制学生的招生录取管理。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招生,计入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招生人数,不能作为另一合作学校招生人数重复统计。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深入宣传《方案》,让相关学校的每位师生员工和家长人人知晓,及时回应社会、考生的关切。要加强培训工作,不但要对招生学校的领导开展培训,还要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和所有参与招生录取的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工作能力。本方案涉及的事项市教育局各科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考方案:韦盛周(基础教育科)0778-2109737;

中考报名:吴能学(市考试院)0778-2107280;

体育考试:张玉蓉(基础教育科)0778-2109653;

信息科技考试:韦仕璞(市电教站)0778-2282902;

理化实验考试:刘文杰(市装备中心)0778-2788813。

附件:1.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测试方案

3.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实验

操作考试方案

4.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科技考试方案5.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家庭经济困难考   

生减免报名费申请表

6.2025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7.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加分申请表

8.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特长生测试成绩

登记表

9.2025年河池市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取名册表

10.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

附件1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钟云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乃师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胤锋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冠宜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添耀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总监督:覃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成员:黄碧忠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韦志国 市教育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负责人

骆保伶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韦盛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刘文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负责人、市教育技

术装备中心主任

黄武云 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干部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全面工作)

覃泽耀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人、市职业教育发

展中心主任     

     韦仕璞 市电化教育站站长

         各县(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韦冠宜(兼),副主任黄碧忠、韦志国、骆保伶、韦盛周、刘文杰、冯 斌、覃泽耀、韦仕璞。

附件2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

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78号)精神,结合国家义务教育学校质量检查结果,不断提高社会对学校体育的关注度和对学生身体健康重要性的认知度,普遍树立“健康第一”的育人理念,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身体素质,培养高尚情趣,锻炼意志品质,促进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体育考试方法、项目及计分办法

(一)考试方法。采用指定项目与选考项目统一测试的方法进行。考生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

(二)项目设置。1.指定项目为两项,各占20分。测试内容为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原地双手后抛实心球;如学校及周边没有800米或1000米测试场地,可选择50米×8替代。2.选考项目一项,占20分。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从三级蛙跳、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往返运球投篮)等项目中任选一项。

  (三)计分办法和成绩上报。

1.体育考试总分为60分。2.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3.上报要求:(1)体育考试结束后,测试工作组将《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3)按报名序号排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装订。(2)《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由专人妥善保管。测试工作组将《考试成绩登记表》交考场负责人检查验收后装入专用密封袋加盖学校公章,送交县(区)招生办保管。各县(区)招办按照市招生考试院的要求6月5日前上报体育测试数据。

三、特殊考生的考试规定

  (一)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此类学生需填写《伤残考生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4)经学校附加意见后附在《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上,经审核批准,按36分计分。

(二)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经审核批准,按36分计分。

(三)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O型腿和X型腿)等,但平时仍能坚持上体育实践课的学生,可从体育考试的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三个项目进行测试。如其测试总成绩低于36分,则按36分计分。

  (四)因生理原因或突发事故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在规定的时间以各县(区)为单位集中参加缓考,缓考与正常考试办法相同。

  (五)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顺利完成单项考试最低记12分,完成三个项目整个考试过程,可取得最低36分;若在单项测试中未完成考试则记0分,未完成整个考试过程记0分。

四、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5月26日前完成;

(二)缓考时间:6月2日(1天)。

  五、监考人员要求

  (一)各考场监考员必须是熟悉体育测试工作、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人员担任。可由本市、县(区)体育教研员、中小学体育骨干教师担任。

(二)每个考场必须配2名监考员专门负责维护考试纪律,搞好考场管理,严格执行体育考试标准,公正裁决,准确评分。

(三)监考员不对考生作任何技术性指导。如考生对规则不清楚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是考生考试成绩的凭证,监考员应认真准确填写,并做到完好无损。各项目评分结束时,监考员都不得随意涂改。如成绩记录有误确需更改,要经该考场主考和考点负责人确认,并在更改处签名,否则该考生成绩无效。

六、考试组织工作

(一)市、县(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教育局须制定本辖区的体育考试实施方案,5月5日前将本辖区的体育考试时间安排表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张玉蓉,联系电话:2109653,电子信箱:hcjyjjjk@163.com。

(二)体育考试由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与协调,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

(三)测试工作以各县(区)为单位。测试场地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学校由县(区)统一调整,集中测试。

(四)考点应成立考试机构,配备纪检、主考、监考人员、保卫、医务、后勤等工作人员。

(五)各学校由教导处(教务处)和体育组(科)负责组织本校初中毕业生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六)各考场在每场考试前,必须认真按照考试要求准备好考试的器材。考试器材由各考场统一配备,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参加考试。考场人员必须在考试前半小时到达场地,并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

(七)各场考试前班主任、体育教师要掌握学生身体状况,确保学生体质状况能参加项目测试。要组织医护人员到考试场地作应急准备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药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要以生命至上为原则,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七、考试期间有关规定

(一)各县(区)在组织体育考试前要对所有测试工作人员及监考人员进行培训。各考场监考员由县(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并经县(区)教育局统一培训,未经培训不能上岗。

(二)实行外校交叉监考。监考员(测试员)不得参加本校的监考测试工作,必须由外校监考员监考。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机构将派巡视员监督各县(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

(三)考试期间实行考场封闭,除参加考试的学生、考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前,各校体育教师要组织考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要掌握有病史考生的身体状况,对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劝其缓考或免考,防止在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考试后,要做好放松活动,防止发生各种伤害事故。

(五)考生参加体育考试应穿运动服装。《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必须粘贴考生照片。考试过程中,监考员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严防代考、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

(六)各县(区)要严格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组织严密,操作规范。如发现有徇私舞弊现象,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七)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将考点设置在安全措施有保障,交通便利,设施、设备条件较好,易于封场的学校。安全无保障的学校不得设为考点。要确保学生交通安全、考试器材和场地安全。

(八)体育考试实行公示制度。县(区)招生办在体育考试结束一周内要将考生单项成绩及总分在宣传栏公示,同时附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电话:2109737。

附件:2-1.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项目与规则说明

   2-2.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2-3.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2-4.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残疾重大疾病考生免试申请表

   2-5.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伤病考生缓考申请表

河池市

附件2-1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

项目与规则说明

一、指定项目

(一)800米(女生)、1000米(男生)。

1.场地及器材:在200米以上的运动场进行,地面要平坦。发令旗(发令枪)1—2面,主、副发令员各一个口哨,每道配备2-3块秒表。

  2.考试方法:考生至少两人一组,起跑姿势不限但起跑犯规3次即被取消该项目的测试资格。发令员发出“跑”的口令同时记时裁判员开表,考生胸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记录最好成绩。在跑进中故意妨碍他人的,该项成绩以0分计。其他按田径规则执行。

(二)原地双手后抛实心球。

1.场地及器材:20米长、5米宽的平地一块。男生、女生均采用2公斤的胶皮实心球,球体内不得有滚动物。

2.动作规格:投掷前,原地两脚左右开立,身体背对投掷方向,双肩与投掷线平行,双手握球至体前,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后方。整个动作过程不能侧向、踩线或过线投掷。

3.考试方法:在投掷区划一条白线为起掷线,测试者站在起掷线后每人投掷三次,丈量起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远一次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三)备考项目:50米×8。

1.场地器材:四条以上标准跑道(塑胶跑道或煤渣跑道),发令旗、哨,计时秒表若干块。在距起、终点线前0.5米处各立一标杆,杆高1.2米以上,立于两条跑道中线。

2.测试方法:两位考生以上同时进行测试,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往返4次,往返时应逆时针方向绕过标杆,不得碰扶标杆,不得串道。发令员发出“跑”的口令同时计时裁判员开表,考生胸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3位裁判员记1位考生,按照田径规则要求取最终成绩。

3.技术操作:计时裁判员必须向所测考生报告往返圈数。

二、选考项目

(一)三级蛙跳。

1.场地:平坦助跑道,起跳线宽5厘米。

2.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开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同时落地,连续跳三次。中途凡手撑地、坐地、脚掌向前滑动、离地及动作故意停顿均作失败。

3.考试方法:每人跳三次,丈量起跳线前沿与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优一次成绩。登记成绩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二)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沙坑的沙与地面平行。起跳板(起跳线)至沙坑近端不得少于50厘米,起跳面要平坦,不得有凹凸,硬度要适中。皮尺、沙耙、铲子各一把。

  2.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开立站在起跳板(起跳线)后,脚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起跳前两脚不得离地后再做起跳动作。

  3.考试方法:每人跳三次,丈量起跳板(起跳线)前沿与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优一次成绩。登记成绩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要唱出成绩。

(三)一分钟跳绳。

  1.场地及器材:平坦而坚实地面。采用经过实际操作后无误的计数跳绳或普通跳绳若干条,秒表若干块。

  2.动作规格:单脚或双脚跳均可。每一次摇绳须经过头、脚一次,方向一致。

  3.考试方法:每人计算一次一分钟跳绳的次数。监考员发出“预备——开始”的口令,同时开秒表计时。预备状态时,考生手握跳绳手把,手腕保持静止。记录一分钟完成的次数。

(四)篮球(半场往返运球投篮)。

  1.场地及器材:半场篮球场。球场规格为28米×15米,篮圈张挂球网。由考场向考生提供考试用球。

  2.动作规格:单手向前运球,运球时不得走步、滚球跑、推球跑(推拍球向前时助跑不得超过两步)。

  3.考试方法:从起点(半场中线与边线的交点为圆心以50厘米为半径所画的圆圈)运球到达篮下投篮,投中后运球至另一侧,一脚踏进圆圈后往回运球上篮,投中后运球回到起点。监考员发出“预备——开始”的口令后,开始计时,登记来回运球上篮后回到起点的时间。运球中违例者应从违例点开始重新运球,球出界也按此执行。每人一次考试机会。

附件2-2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

评分标准

一、指定项目

分值

项目

1000米

800米

50米×8往返跑

原地双手后抛实心球

男(秒)

女(秒)

男(秒)

女(秒)

男(米)

女(米)

20

3'50"

3'39"

1'20"

1'26"

12.4

7.8

19

3'57"

3'47"

1'22"

1'29"

12.1

7.7

18

4'05"

3'55"

1'24"

1'32"

11.5

7.6

17

4'10"

4'00"

1'26"

1'35"

11.0

7.5

16

4'15"

4'05"

1'28"

1'38"

10.3

7.4

15

4'20"

4'10"

1'30"

1'41"

9.6

7.2

14

4'25"

4'15"

1'32"

1'44"

9.4

7.1

13

4'30"

4'20"

1'34"

1'47"

9.0

7.0

12

4'35"

4'25"

1'36"

1'50"

8.6

6.9

二、选考项目

分值

项目

三级蛙跳

立定跳远

一分钟跳绳

半场往返运球上篮

(米)

(米)

(米)

(米)

(次)

女(次)

(秒)

(秒)

20

7.20

5.70

2.46

1.96

180

172

18"00

20''00

19

7.00

5.50

2.40

1.90

174

168

18"50

20"50

18

6.80

5.30

2.35

1.85

170

164

19"00

21"00

17

6.60

5.10

2.30

1.80

166

160

19"50

21"50

16

6.50

5.00

2.25

1.75

160

154

20"00

22"00

15

6.30

4.80

2.20

1.70

154

148

20"50

22"50

14

6.20

4.70

2.15

1.65

142

142

21"00

23"00

13

6.00

4.60

2.10

1.60

134

134

21"50

23"50

12

5.90

4.40

2.05

1.55

128

128

22"00

24"00

附件2-3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               主考(签名):

报考序号

体育测试总分

  

出生年月

是否

特殊考生

选考项目

测试成绩

测试项目

指定项目

选考项目

1000米(男)

800米(女)

原地双手

后抛实心球

三级蛙跳

立定跳远

一分钟

跳绳

半场往返

运球投篮

1

2

3

决定成绩

测试组长(签 名)














注:1.考生的报考序号必须完整填写9位数字(包括所在县、区代码、学校代码、报名序号)。

2.特殊考生指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o型腿和x型腿)等

3.“体育测试总分”栏由该考场的主考人员填写。

附件2-4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残疾重大疾病考生免试申请表

姓 名

报考序号

近期半身

免冠一寸

照片

出生年月

残疾

证号

发证日期

免试原因

家长签字

残疾证审批单位意见

(盖章)               

市(县)级以上医院意见

          医生签字                   (盖章)               

学校

意见

校长签字 (盖章)                

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意见

(签章)               

市中考领导小组

意见

     ( 代章)                

注:本表报送河池市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附件2-5

姓 名

报考序号

近期半身

免冠一寸

出生年月

所在学校

缓考原因

家长签字

       

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医生签字                医院盖章

         

学校

意见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意见

签章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意见

签章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伤病考生缓考申请表

注:本表报送河池市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附件3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

实验操作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X号)精神,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理化实验操作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各种能力,有利于创设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的学习环境,有利于训练学生的学习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品质,有利于促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因此,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对初中理化学科的教学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

(二)公正和公平性原则。考试内容是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是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评定的标准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确保考生的考试成绩能真实地反映其实践操作能力和综合发展的潜能。

(三)实践性原则。考试的内容和方式,要确保以考查考生的动手能力为主,兼顾考查考生的其他各种能力。

三、考试的对象

凡是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均须抽签确定参加一个物理实验题和一个化学实验题的考试,每个实验题在20分钟时间内独立完成有关操作。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参考。

四、考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负其责。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区)和学校等各单位的职责分别是:1.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考试的内容及考试的评分标准,并派巡视员到各县(市、区)有关考点巡查,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2.各县(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并安排巡视员到各考点巡查,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比较大的问题要报领导小组。3.参加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均在原校安排进行。考点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好人员安排,及时补充有关的实验仪器和材料(或药品),并根据本方案提供的样张印制学生考试试卷和评分标准。

(二)监考员的配置及职责。1.考点学校应挑选那些敢于坚持原则、工作认真、业务熟悉、无直系亲属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教师、化学教师或理化实验员担任监考员。2.考点学校向所在县(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监考人员名单,经批准后方可聘任;监考员须经各县(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培训后方可上岗。3.每个考场设一名主监考员和两名监考员。主监考员负责观察本考场内所有考生的操作情况,监考员负责观察本考场内8-16名考生对同一种实验的操作情况,并给考生评定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经主监考员签字为有效。

(三)严肃考纪,确保质量。各单位要狠抓考风考纪,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要严厉追究其责任。

五、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 考试内容。按照现行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和《化学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分组实验。主要考查考生对基本的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的掌握情况。今年考试的具体实验课题如下:物理实验课题:1.测小灯泡的电功率;2.研究电磁铁;3.用天平和量筒测量物质(不规则固体)的密度;4.探究滑动摩擦力大小与压力大小的关系;5.测量滑轮组(一动一定)的机械效率。化学实验课题:1.CO2的制取和性质;2.化学变化的现象;3.碱的性质;4.含有固体小颗粒的浑浊水进行过滤;5.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配制。

(二)考试的评分标准。本次实验操作考试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六、考试的方法和步骤

(一)考点设置。新设立考点的学校,须于2025年4月26日前提出申请,由所在县(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各县(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25年4月28日前将新考点学校名单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铎,13317785105,电子邮箱gxhcyqz@163.com)。

(二)考场安排。各考点均设一个物理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和一个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场。每个考场同时安排两种不同的实验,每种实验的仪器和材料要相对集中摆设(如摆两列,以方便监考),每个实验设置8-14组。

(三)考试时间安排。实验操作考试的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6日至5月30日。各考点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及场次,每个实验的操作时间为20分钟。各考点的考场选定、具体考试的时间安排等,由各考点学校向所在县(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要提前向考生公布。

(四)考试前的准备。1.考点负责人和监考人员从公布的实验题中选定两个物理实验题和两个化学实验题(对应于不同批次的考生,须选取不相同的实验题)。2.理化实验员根据考点负责人和监考人员选定的实验题,按照上述“考场的安排”之要求摆设实验仪器和材料(或药品)。3.监考人员根据本批次考生的人数和所选定的实验题备签,确保一人一签,各签所对应的实验题与考场的布置相符。

(五)考生抽签选题。考点负责人和监考人员须在考前20分钟(不得提前)召集考生抽签。考生抽签确定考题后,须在预先规定的时间进入相应的考场进行独立操作。

(六)考试总评成绩的评定。1.考试的成绩总分为100分,评定等级分为合格(分数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分数小于60分为不合格)两个等次(P:表示合格,F:表示不合格)。2.监考人员根据评分标准评定考生考试的成绩,并将评定结果及时交主监考员签字确认。3.试卷的装订。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试卷按实验操作考试序号从小到大排列整理好,然后将监考员的评分标准放在首页进行装订。装订好的试卷要密封保存备查。4.上报成绩。考试完毕,各学校要按《2025年河池市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统计表》的要求填写考生成绩,并于6月3日前将考生成绩报送所在县(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县(区)的考生成绩于6月6日前填报在综合成绩大表上。

(七)补考。凡考生因伤、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原计划参加集体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参加一次补考,并于6月3日前完成。

附件:1.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评分标准(监考员样张)

        2.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试卷(样张)

         3.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表(样张)

附件3-1

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评分标准(监考员样张)

物理实验课题1

测小灯泡的电功率

考试的知识要点:

①电压表和电流表量程的选择;②电路的连接,闭合开关前变阻器滑片的位置;③试触,电压表和电流表示数的读取;④测量三 组U、 I值,计算灯泡的功率;⑤科学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

考试成绩的评分标准:考生每掌握一个知识要点给20分。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评定表  

知识要点

完成操作情况

学生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电压表和电流表

量程的选择

电路的连接,闭合开关前变阻器滑片的位置

试触,电压表电流表示数的读取

测量三 组U、 I值,计算灯泡的功率

科学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

本次考试成绩

监考员:________   ________   主监考员: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物理实验课题2

研究电磁铁

考试的知识要点:                      

①实验装置的组装;②正确使用变阻器 ;③正确使用电流表;④电磁铁磁性的大小与电流大小及线圈匝数的关系;⑤科学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

考试成绩评分标准:考生每掌握一个知识要点给20分。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评定表

知识要点

完成操作情况

学生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实验装置的组装

正确使用变阻器

正确使用电流表

电磁铁磁性的大小与电流大小及线圈匝数的关系

科学的态度

和良好的习惯

本次考试成绩

监考员:________   ________   主监考员: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日

物理实验课题3

    用天平和量筒测量物质(不规则固体)的密度

考试的知识要点:

①天平平衡的调节;②用天平测量固体物质的质量;③用量筒和水测量固体物质的体积;④物质密度的计算;⑤科学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

考试成绩评分标准:考生每掌握一个知识要点的给20分。

知识要点

完成操作情况

学生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天平平衡的调节

用天平测量固体物质的质量

用量筒和水测量固体物质的体积

物质密度的计算

科学的态度

和良好的习惯

本次考试成绩

实验操作测试成绩评定表

监考员:________   ________   主监考员: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物理实验课题4      

探究滑动摩擦力大小与压力大小的关系

考试的知识要点:

①检查并调整弹簧测力计,记录量程和分度值;②使木块做匀速直线运动,记录弹簧测力计的示数;③使加上重物的木块做匀速直线运动,记录弹簧测力计的示数;④分析数据,归纳总结;⑤ 科学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

考试成绩评分标准:考生每掌握一个知识要点给20分。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评定表

知识要点

完成操作情况

学生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检查并调整弹簧测力计,记录量程和分度值

使木块做匀速直线运动,记录弹簧测力计的示数

使加上重物的木块做匀速直线运动,记录弹簧测力计的示数

分析数据,归纳总结

科学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

本次考试成绩

监考员:________   ________   主监考员: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物理实验课题5

测量滑轮组(一动一定)的机械效率

考试的知识要点

①实验装置的组装; ②用弹簧秤测出拉力的值;③用刻度尺测量钩码和弹簧秤分别移动的距离;④滑轮组效率的计算;⑤科学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

考试成绩评分标准:考生每掌握一个知识要点给20分。

实验操作考查成绩评定表

知识要点

完成操作情况

学生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实验装置的组装

用弹簧秤测出拉力的值

用刻度尺测量钩码和弹簧秤分别移动的距离

滑轮组效率的计算

科学的态度和良好的习惯

本次考试成绩

监考员:________   ________   主监考员: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化学实验课题1

CO2的制取和性质

考试的知识要点:

①制取CO2的简易装置;②检查装置的气密性;③CO2的收集方法;

④CO2的检验;⑤CO2的水溶液酸碱性。

考试成绩评分标准:考生每掌握一个知识要点给20分。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评定表

知识要点

完成操作情况

学生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制取 CO2的简易装置

检查装置的气密性  

CO2的收集方法

CO2的检验

CO2的水溶液酸碱性

本次考试成绩

监考员:________   ________   主监考员: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化学实验课题2

化学变化的现象

考试的知识要点:

①放热、发光现象;②溶液变色;③生成沉淀;

④生成气体;⑤胶头滴管的使用方法。

考试成绩评分标准:考生每掌握一个知识要点给20分。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评定表

知识要点

完成操作情况

学生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放热、发光现象

溶液变色  

生成沉淀

生成气体

胶头滴管的使用方法

本次考试成绩

监考员:________   ________   主监考员: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化学实验课题3

碱的性质

考试的知识要点:                        

①碱对指示剂的作用;②碱跟酸性氧化物的反应;③碱跟酸的反应;④碱跟盐的反应;⑤ 写有关反应方程式。

考试成绩评分标准:考生每掌握一个知识要点给20分。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评定表

知识要点

完成操作情况

学生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碱对指示剂的作用

碱跟酸性氧化物的反应  

碱跟酸的反应

碱跟盐的反应

写有关反应方程式

本次考试成绩

监考员:________   ________   主监考员: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化学实验课题4

含有固体小颗粒的浑浊水进行过滤

考试的知识要点:                                                   

①滤纸的折叠方法;②过滤的简易装置;③检查装置中的滤纸与漏斗内壁是否贴紧;④过滤的操作;⑤观察滤纸上的物质。

考试成绩评分标准:考生每掌握一个知识要点给20分。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评定表

知识要点

完成操作情况

学生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滤纸的折叠方法

过滤的简易装置  

检查装置中的滤纸与漏斗内壁是否贴紧

过滤的操作

观察滤纸上的物质

本次考试成绩

监考员:________   ________   主监考员: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化学实验课题5

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配制

考试的知识要点:                                                

①计算配制100克5%的氯化钠溶液所需的氯化钠和水的质量;②固体药品的取用;③托盘天平的使用;④量筒的使用;⑤固体试剂的溶解方法。

考试成绩评分标准:考生每掌握一个知识要点给20分。

             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评定表

知识要点

完成操作情况

学生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计算配制100克5%的氯化钠溶液所需的氯化钠和水的质量

固体药品的取用  

托盘天平的使用

量筒的使用

固体试剂的溶解方法

本次考试成绩

监考员:________   ________   主监考员: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2:

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试卷

要求在20分钟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的各项操作

学校名称:        班别:      报名序号:              

名:          实验操作考试序号:                  

别:          实验名称:                          

知 识 要 点

实验结果:

考试成绩:(合格与不合格)

监考员:________   ________   主监考员: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3:

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统计表(样张)

    县(市区)      学校   填报时间              

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

  

  

附件4

2025年河池中学水平考试

科技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有利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及个性化的发展的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信息科技新课程的培养目标,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有利于普通高中选拔人才,促进我市中小学信息科技教学的正常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体现我市信息科技教学特色。

二、考试的对象

凡是参加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考生,均须参加信息科技的理论考试,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内容。信息科技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新生录取的参考。

三、考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负其责。信息科技考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等各单位的职责分别是:

1.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考试的内容,制定考试的评分标准,考试期间安排人员值班,查看登录考试系统的IP地址、登录时间、交卷时间,分析IP数据,对有可疑的情况要派人员督查,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2.各县(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本辖区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考生信息科技的考试工作。3.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好人员安排,及时组织并指导本校考生登录考试系统。

(二)监考员的配备。1.考点学校应挑选敢于坚持原则、工作认真、业务熟悉、无直系亲属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信息科技教师担任监考员;2.每场考试设两名监考员,负责本考场的考试纪律。

(三)严肃考纪,确保质量。各单位要狠抓考风考纪,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在信息科技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人员,要严厉追究其责任。

四、考试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发布的教材七、八年级上、下册。

五、考试的方法和步骤

(一)考试形式。202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科技考试将采取网络在线考试的方式。为规范考试制度,严肃考试纪律,提高信息科技的教学质量,初中毕业生中考信息科技考试将通过教育城域网进行。考试登录方式为:通过广西河池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echi.gov.cn)的“招生考试”专栏下的“河池市初中信息科技考试系统”进入考试系统。

(二)场的安排。校根本校实际行分分批学生规定时间独立成考

(三)试时间的安排。县(区)信息科技考时间一安如下。宜州区峨县考试间为:5月8日、9日、12日。罗县、丹县考试间为:5月13日至15日。凤县、化县考试间为:516日、19日、20日。东县、马县考试间为:5月21日至23日。金江区环江的考时间:5月26日至28。都县的试时为:5月29日至30日。全的信息科技考时安排在6月3日至4日,每场考试的试时间40分钟。各学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完所考生加考考试间学自行前通考生时参考试。

(四)考试前的准备。考点负责人安排专门人员检查学校的网络考试环境是否正常。

(五)考试总评成绩的评定。考试的成绩总分为100分,评定等级分为达标(P:表示达标)和不达标(F:表示不达标)两个等次。分数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达标,分数小于60分为不达标。

(六)补考。凡考生因伤、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集体考试生本提出后,参加次补

附件5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家庭经济困难考生

减免报名费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毕业班级

入学时间

家庭成员

情况

年龄

与本人

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庭经济状况

户籍性质

□农村(含县镇)

□城市

主要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

年收入

人均年收入

申请减免中考报名费的主要理由

申请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班级审核意见

班主任签字:

考生户籍所在村(社区)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考生户籍所在乡镇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      公章














附件6

2025年河池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学校(盖章):_______考生姓名:_______准考证号:________

评价

项目

要素

评价内容

自己

评价

小组

评价

班级

评价

思想

品德

1.道德品质

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助残;同学之间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关心集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2.法纪观念

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维护公德,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有益动物,保护生态健康。

3.参与态度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班级和团队活动,尊重并理解他人;使用礼貌用语,态度友善,讲普通话。

4.公益活动

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学校、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三年内不少于三次;对个人行为负责,有责任心;见义勇为,敢于斗争。

学业水平

5.学习态度

有学习的愿望和兴趣,积极参与各种学习活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6.学习能力

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质量; 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结合所学的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探索与创新能力。

7.平时成绩

7—9(上)年级五个学期期末文化学科成绩总评。

身心健康

8.健康生活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严格要求自己,有上进心;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保持心理健康。

9.体质健康

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市统测能达到初中生体质健康标准。

10.锻炼能力

具备锻炼健身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

11.合作沟通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和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12.平时成绩

7—9(上)年级五个学期期末体育科成绩总评。

艺术素养

13.审美能力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能选择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创造性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

14.表现能力

积极参加艺术活动,能选用一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15.获奖情况

学科特长获奖;体育比赛主力队员或获奖;在其他有关能凸现个人特长的活动中获奖。

综合

性评

班级综合性评语:

班级评定等级:                        班级评价小组组长(签名):              

学校意见

盖 章

     

附件7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加分申请表


中考报名号

    

   

年 月 日

民族

毕业学校班级

毕业学校名称



父亲姓名

父亲工作单位或住址

母亲姓名

母亲工作单位或住址



加分类别(符合条件打“√”)


烈士子女

考生20分

农村独生子女考生10分

(父母双方均为农户口)

农村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父母双方均为农户口)10分



所在乡镇(社区)人民政府审验(盖章)

负责人:         

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盖章)


烈士子女考生须县(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审核(盖章)

负责人:         


注: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粘贴于此表后。


附件8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特长生测试成绩登记表




学校(盖章):




姓名

准考证号

相片(一寸)




出生年月

性别

身高(cm)




毕业学校

特长类别




初中阶段获奖情况(县级以上)







体育类

身体素质测试

体育类总得分




项目

100米(25分)

800

(25分)

立定跳远(25分)

原地后抛实心球(25分)




成绩




得分




艺术类

舞蹈

专业素质测试

成套动作(70分)

舞蹈总得分




项目

柔韧性(10分)

跨跳(10分)

节奏感(10分)

得分




成绩




得分




声乐

专业素质测试

歌曲演唱(70分)

声乐总得分




项目

发音准确性(10分)

咬字清晰度(10分)

节奏感(10分)

得分




成绩




得分




绘画

专业素质测试

命题创作(70分)

绘画总得分




项目

色彩

(15分)

素描(15分)

得分




成绩




得分




























附件9

          2025年河池市普通高中特长生预录取名册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特长生类别:             

序号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毕业学校名称

预录高中名称

姓名

性别

测试分数

测试类别(体育或艺术)

录取意见(同意录取打“√”)

备注

1

2

3

4

5

说明:1.被普通高中预录的特长生必须在中考录取系统中填报志愿,在术科分数和中考总分都达到预录普通高中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中考总分高低顺序出档,预录高中择优录取。此表一式三份,预录高中学校、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一份。                                                                                                                                                                 

2.此表的Excle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和纸质版数据一致)由县(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直高中直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件10

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

为规范对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维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

第二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有下列行为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手机和其他非考试物品进场(手机未使用)的;

(二)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三)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四)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凡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的,监考员应及时给予口头警告,收缴违规携带的物品放在讲台上,并记录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中。考试结束,对考生进行教育后,收缴物品返还考生。

第三条 考生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

(二)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把试卷、答卷带出考场的;

(五)其他违反考场规则的作弊行为。

凡认定为考试作弊的,扣除该考生本科目考试成绩的30%。

第四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考试作弊行为的,应当向违规考生告知违规事实,并填写《2025年河池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规处理表》,经违纪考生、两名监考员和主考签字确认后,报送市招生考试院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由考生所在学校及时送达被处理人,被处理人如有不服,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后五日内向河池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机关将按照有关程序作出复核决定。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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