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河池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河池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河池市辖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河池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5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河池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河池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权限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池市教育局负责。
(三)河池学院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池市教育局统一办理,具体办理事宜由河池学院另行通知。
三、各认定机构工作安排
(一)认定网报时间安排:
上半年:4月7日9:00至7月8日16:00。
下半年: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二)认定机构工作安排
户籍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河池市辖区内,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详情请点击:河池市教育局2025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以申请人户籍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下发的公告为准,联系电话及公告详情请点击:
1.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宜州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9.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10.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11.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特别注意: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所报名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或工作通知,确认报名机构是否开通“全程网办”。
根据认定机构安排,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 ,须在报名中上传材料。
根据认定机构安排,不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按所选认定机构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材料确认。
已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报名信息, 查看“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机构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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